这里没有“戏子”,只有教练
易俗社最初叫“易俗伶学社”,后以易俗事业原不限于编剧、演戏,遂去“伶”字,叫“易俗学社”,不久,因旧戏班纷纷效仿,亦称某某学社,便又去了“学”字。在1919年重新修订的《易俗社简章》中,明确了办社宗旨,即“编演戏曲,补助社会教育,移风易俗”。易俗社与江湖戏班最显著的不同,是将文化学习和编戏演出结合起来,因此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直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民国十年(1921年),在易俗社即将迎来创立10周年之际,教育部特颁金色褒状,以奖励易俗社的卓越贡献。
旧社会伶人地位低下,易俗社招收贫寒子弟为学员,学员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以“中华民国易俗”六字命名,如刘箴俗、王天民、沈和中、赵振华等。聘有文化教员授课,文化课分“高等班”(高小)和“国民班”(初小),学员初入社,学习国民级课程,每周六节课,包括修身一节、国文三节、算术二节,初小毕业后升入高小等,学习修身、国文、历史、地理、理科、算术等,此外还要练习书法。为了使学员更好地理解剧本,易俗社还专门办过“文史进修班”,为期两年,讲授古典文学和音韵、对仗等方面的知识,所以学员毕业登台,面貌一新,和江湖戏班所谓的“戏子”有天壤之别。
但改变人们业已形成的思想观念是很难的,尤其是权贵阶层。易俗社甫一成立,便聘请了当时的名旦陈雨农(人称“德娃”)、党甘亭(人称“胎里红”)和名须生李云亭(人称“麻子红”)担任教练。这引起了一些新贵人物的不满,一天晚上,两个士兵冲进易俗社,说是都督府演堂戏,叫德娃和麻子红立刻去唱戏。社监薛卜五说:“我们这儿没那两个人,只有两个教练,一个叫陈雨农,一个叫李云亭。”士兵大骂而去,不一会儿,来了许多持枪的兵,不容分说,将陈雨农和李云亭绑上带走了。事发突然,薛卜五找到新当选省议会议员的师子敬,请他帮忙,又请来了军界人士,去都督府交涉。第二天下午,两位教练总算被释放了。当晚,李桐轩召集社里主要人员开会,决定聘请第二师师长张伯英、第三混成旅旅长陈伯生担任名誉社长,因为除非有实力的人参与进来,否则易俗社将不能保全。
李桐轩与易俗社同仁极力提高伶界的人格,以身作则“与优伶为伍”。当时社长每月仅有车马费二十元,而教练陈雨农月薪和津贴达三十六元,党甘亭为二十八元。高薪资解决了他们的生活之忧,更重要的是得到尊重和信任。在过去,戏子不能进祖坟,不能进孔庙祭祀,而易俗社改变了这一切,是为昭明宗旨,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