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别取舍,戏曲改良

甄别取舍,戏曲改良

《甄别旧戏草》最早发表在《易俗白话杂志》上,那是1917年,李桐轩有感于民间流传的数以千计的秦腔剧目,如何甄别取舍,推陈出新?易俗社为新型艺术团体,当承担戏曲改良之责任。他认为,“曲本之作,不可不慎,慎之如何,当以影响于人心为断”,“戏曲之改良,俱以膏粱易藜藿……推其陈,出其新,病乃不存;陈之不推,新将焉出?”

清末,秦腔经过几百年的发展,逐渐积累了一大批秦腔剧目,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四五千种。这些剧目大多由艺人自己创作和演出,采取口传身教的方式,一代一代流传下来,而直接用文字记录保存下来的非常有限。李桐轩在《甄别旧戏草》中提及,清末经常演出的剧目有三百多种。在当时的秦腔民间班社中,曾流行着“江湖二十四大本”的说法,有人还将这些戏名连缀起来,编成歌谣传播:

《麟骨床》上系《串龙珠》

《春秋笔》下吊《玉虎坠》

《五家坡》降伏《蛟龙驹》

《紫霞宫》收藏《铁兽图》

《抱火斗》施计《破天门》

《玉梅绦》捆住《八件衣》

《黑叮本》审理《潘杨讼》

《下河东》托请《状元媒》

《甄别旧戏草》

《淮河营》攻破《黄河阵》

《破宁国》得胜《回荆州》

《忠义侠》画入《八义图》

《白玉楼》欢庆《渔家乐》

秦腔剧目浩如烟海散落在民间,李桐轩根据是否“影响于人心为断”,列举出三百多本传统剧目,分为“可去者”“可改者”“可取者”三类,作为易俗社编演剧目的标准。

可去之戏,分六类:诲淫、无理、怪异、无意识、不可为训、历史不实。

其中“诲淫”“无理”“怪异”好理解,什么叫“无意识”?戏不奇不传,如大舜之孝,遇上了无良父母,才能彰显德行,给人以教益,而一些寻常琐碎之事,虽然无害,但也无益,不如不做。什么叫“不可为训”?意义拔得过高,不可企及,或者放诞风流,逾越礼法。

可改之戏,分三类:善本流传失真者、落常套者、意本可取而抽象的有犯此六条者。

“抽象的有犯此六条者”指的是立意尚可,但一些概念却与“可去之戏”的六条相合,其蓝本如《说唐》《说岳》《烈女传》等,纯杂不一,须改之而后用。

可取之戏,分四类:激发天良,灌输知识,武打之可取者,诙谐之可取者。曲本如《周仁回府》《杜十娘》《木兰从军》,蓝本如《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儒林外史》等。

《甄别旧戏草》立足于戏曲改良,对传统秦腔剧目加以评判甄别,实为一大创举。但由于李桐轩所处的时代,有其历史局限性,在具体剧目的判断上,有偏颇之处。特别是“可去之戏”,将《杨家将》《包公传》列为“无理”,将《西游记》《阅微草堂笔记》《牡丹亭》列为“怪异”,将《红楼梦》《西厢记》列为“无意识”,“不可为训。但瑕不掩瑜,《甄别旧戏草》为易俗社编演新剧提供了理论支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共创作各类大小剧目500余本,其他地方戏曲社团争相移植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