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俗传清响
易俗社的体制,仿效的是共和制度,其中有议会、有执行、有选举、有弹劾,有编辑、教练、决算、审查。秩序井然,一丝不苟,俨然一个“小中华民国”。李桐轩在《陕西易俗社第一次报告书》的序言中写道:“君子务其大者、远者,小人务其小者、近者……本社同仁寝馈斯道,十年于兹。非曰陶情,而有大愿焉。”
他们的“大愿”是什么?“先教后富,以戏曲营业,既得资本,以次渐及于实业,使遍国中皆南通焉”。
易俗社实行社员大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其组织机构的设置,一为干事部,由社长负责处理社内一切事务;二为评议部,评议社内一切事务,整理议事;三为编辑部,负责编写剧本;四为学校部,负责文化教育;五为排练部,负责业务排练和日常培训。后来根据形势变化,机构也屡做调整,如改社长制为社务委员会制,增设交际部、营业部等,但是作为新型戏曲团体的核心业务,即编戏、演出、教育,始终没有改变。为使戏曲事业长久发展,一以贯之,李桐轩和同仁拟定《易俗社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对各项事务做了清晰的描述和规范。

①易俗社老门头

②《易俗社章程》

③《陕西易俗社第一次报告书》
办社之初,除社员募捐外,毫无收入,故经费异常困难,因此《章程》中对募捐酬答做了明确规定:“捐一元以上者,登报鸣谢;十元以上者,给徽章,认为本社社员;五十元以上者,许与于本社有发言权;百元以上者,给常年入场券;千元以上者,认为本社名誉社长。”作为有着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李桐轩极为重视宣传,于易俗社成立的第二年创办《易俗白话杂志》,连续刊登了李桐轩的重要著作《甄别旧戏草》《影剧改良说》《说民为邦本》等,宣传易俗宗旨及民主思想,共出刊四期,后因战乱而停刊。经广为宣说,社会上对易俗社赞誉之声渐隆,民国六年以前,每年年终盘点,尚有盈余,社里增购衣物,置不动产,颇见成效。
易俗社的核心是编演戏曲,《章程》规范了编演种类,分为:历史戏曲、社会戏曲、家庭戏曲、科学戏曲、诙谐戏曲。要求编辑以此为标准,至少六个月编写一部新剧,未完成则停发车马费。对于学员的管理,要求“每日黎明起床,晚二更后归寝;出入须长先幼后,鱼贯而行;不宜妄自菲薄,不得与不正当之人私相往来,无论何时、何地,概不得受外界之赠予……”奖惩方面,“有不遵守规则,怠于学习者”,由社监和教练训诫整顿,“有嗜好,及怙恶不悛,或疲玩不堪造就者”,由社监告知社长,予以开除。学员谨守规矩,笃于学习、进步最速者,每月奖励一次;毕业时演唱精熟,表现优异者,颁发特别徽章予以表彰。
1921年至1937年间,易俗社四次编印《陕西易俗社报告书》,汇总新剧目、毕业学生名单,记录社内大事等,一方面报送陕西省教育厅,一方面分发给社会有关单位,扩大了易俗社的影响力。之后的几十年间,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各种运动冲击下,全国很多剧社偃旗息鼓,而易俗社始终屹立不倒,成为中国屈指可数的百年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