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列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到2019年正式立项,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历经多次立法调研与论证,又多次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于2020年向社会征求意见。北京市司法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发布后,收到许多的建议和意见,并对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经过市司法局、市人大财经办和法制办赴多地调研和召开地方金融组织、专家学者等的座谈会,形成《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从2020年至2021年经过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于2021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7月1日实施。《条例》颁布不仅为北京市加强地方金融有效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及其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提供了规范发展的依据,对推进北京作为全国金融管理中心发展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对促进北京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委托中央财经大学郭华教授组织起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试拟稿)》。中央财经大学针对这一课题组成了起草和论证的专家学者团队。专家学者团队在起草过程中分赴天津、河北、山东、浙江等省市进行实地立法调研,收集、整理和分析了国外相关的资料,在反复讨论、多次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了《条例(试拟稿)》。专家学者团队成员主要有:

郭 华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北京金融风险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应展宇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金融风险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欧阳日辉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许泽玮 91金融创始人、董事长,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共青团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吴 韬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曾筱清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黄 震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https://www.daowen.com)

王汀汀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

许冰梅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董新义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孟祥轶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于文豪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

郭栋磊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本课题在研究中得到了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霍学文局长、郝刚副局长、法制处潘琍处长、张宁处长,市人大财经办罗珽处长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出版过程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春晖、王蕾蕾、钱霄和硕士研究生刘欢、胡嫣然、李潇洋做了大量的辅助工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