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说明
2026年01月15日
适用说明
地方金融监管仅仅是手段,不是目的,其目的是通过监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通过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基于地方金融组织的多样性及其业务活动复杂,采用与金融机构监管相同的“审慎监管”原则尤为重要。尽管地方金融组织不同于金融机构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所有金融组织均应纳入监管情形下,其监管原则需要遵循相同的原则,同时针对地方金融组织的地方性,也存在不同的原则,监管应符合地方金融组织的特点。因此,在强调监管过程中,对地方金融组织及其金融产品、金融活动等需要全面的严格监管,使其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活动均纳入监管范围,层层穿透、核查、问责,监管不留余地或者不留死角;同时还需要强化监管措施和提升监管能力,通过识别、分析金融产品和服务地方金融的属性,对提供发布的金融产品与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予以规范,在坚持原则的框架下促进地方金融监管改革和推进地方金融的发展与创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