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说明
随着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和加速,在中央统筹部署和市场自发式创新外,地方政府不断深入参与金融改革进程,并通过制定政策积极鼓励金融创新。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要求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加强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抑制金融发展,而金融的快速发展则要求放松金融监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之间存在一定的对立性。但是,它们之间又具有统一性,只有加强监管,金融发展才是健康的,才具有可持续性,否则,就可能产生泡沫、积聚风险。目前所谓“金融创新”出现了通过嵌套、通道、杠杆或者层层拉长链条的空转套利问题,甚至推出交易结构复杂的新业务、新模式,产品层层嵌套,风险相互交织,导致资金在金融系统内部滞留空转、循环套利,金融交易成本明显上升,加剧了资金脱实向虚。因此,正确认识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把握好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原则,做到在创新发展中提高监管能力,在监管中推动稳健发展,构建金融发展与监管的新格局,加大金融科技力量无疑是快速发展的道路,有利于为增强区域金融业的吸引力、外溢辐射效应和对外开放的国际化程度,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的强大合力。
金融创新主要是目前所谓的监管沙盒实验性创新。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首先提出。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监管沙盒强调弹性监管,属于豁免机制。当金融创新企业的发展与金融相关法规相抵触时,可以申请在沙盒的安全空间内获得豁免。但其豁免也是有限制的。对金融创新采用了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而没有采用学界通用的“沙盒监管”,主要体现弹性监管的中国元素。金融创新实施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市人民政府应当创办金融创新示范园区、金融创新试验区,除中央批准的外,其辖区内的批准权限在市政府。通过创办金融创新示范园区、金融创新试验区培育新型金融业态和金融科技产业。目前,我国的7个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例如,2012年7月25日设立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江苏省首家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是2016年11月25日获批建设的国家级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试验区,等等。2019年1月,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在西城区建设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当金融创新与监管规范抵触或属于需特别许可的活动时,则具有进入沙盒测试的必要性。对无法确定是否属于监管范围或会否违反现有规范的活动,还能否启动沙盒测试,英国和新加坡对于不确定会否违反规则或获得许可的金融创新也纳入沙盒环境,尽管在此背景下有助于降低监管的不确定性,依然面临“监管过度”之嫌,应当慎重。(https://www.daowen.com)
二是具体事项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金融创新示范园区、金融创新试验区具有“组织”制定的权力,并非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独立制定,但报请程序上,需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坚持金融创新与加强监管并重,鼓励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但是,要防止金融伪创新等乱象出现,特别是金融市场上存在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金融不能走投机赌博的歪路,也不能走金融泡沫自我循环的歧路,更不能走庞氏骗局的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