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解读

内容解读

本条是有关鼓励金融创新和试点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鼓励规范金融创新和推进金融科技创新。金融需要创新,通过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金融资源的重新配置,进一步提升金融业竞争力,也有助于提升防范金融风险能力。金融创新包括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科技服务创新,这些均需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金融创新需要政策和机制引导来引领市场的发展,并非金融市场放开不管,而是在规范的轨道上进行创新。金融创新需要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

二是协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央行支持在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本市应当积极协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2019年北京率先在全国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2020年北京市经公示审核通过,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一批创新应用已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监管科技(Reg Tech)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科技,用以改善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水平,满足地方金融组织合规需求的科技工具、手段和系统。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利用监管科技可以实时监控金融市场异常波动,识别与监控市场不正常行为,收集金融组织的经营信息数据,建立风险预警和研判系统,及时阻断或干预金融组织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而达到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组织稳健运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监管目标。因此,市政府大力支持现代信息技术等监管科技的应用,凸显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在科技监管上的特色。(https://www.daowen.com)

三是加强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本市未来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需要加强统筹规划,优化体制机制,推动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1)统筹好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示范区的建设,重点打造金融街、CBD、丽泽金融商务区、石景山银行保险产业园、通州国际财富管理中心、房山金融安全产业园等。(2)打造高水平的公共研发平台,突出关键技术开发和创新应用示范,加强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共建共享。(3)依托全市大数据行动计划,推动政府数据规范有序开放共享,为金融科技和专业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持,推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

四是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中的应用,加强监管科技的应用。在金融科技创新的同时,金融监管也需要金融科技支持,通过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准确识别“7+4”的金融业态、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特征和风险点,提高地方金融风险识别、预警的精准度,及时依法处置和化解风险。通过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中的及时有效应用,才能不断推进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