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

第四章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的制度机制,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和化解处置等。

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和本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要求,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各自领域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风险识别与监测预警、性质认定、移送等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十九条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明确金融风险种类、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处置机构及其职责、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条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并与国家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对接,收集风险信息。

本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开展风险排查,跟踪风险变化,及时向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报送信息。

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区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等单位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群防群控预警机制,采取日常监管、技术监测、网格巡查、楼宇物业管理、专项排查、核实举报等方式,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报送相关信息。

本市辖区内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各类账户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发现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线索的,及时向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采取下列措施,加强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

(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建立健全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管理;

(二)通信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吊销经营许可证;对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备案;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金融业务广告应当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予以查处;(https://www.daowen.com)

(四)网信部门对包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内容的互联网信息,应当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立即停止传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信息等措施。

第四十二条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的监测预警信息及有关单位的监测报告,研判金融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必要时可以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启动金融风险应急响应建议。

第四十三条 按照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的,有关部门有权适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扣押有关财物,查封有关场所及其设备设施;

(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冻结涉案资金、限制相关涉案人员出境等措施;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办理登记和备案相关事项,责令停止发布相关广告;

(四)通信管理、网信等部门采取注销备案、吊销许可、限制或者暂停相关业务、关闭网站等措施;

(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六)其他为防止和避免金融风险进一步扩大依法需要采取的必要措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商请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暂停提供相关服务,对相关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进行管控。

第四十四条 对于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依据监管职责及时处理举报,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