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说明

适用说明

与刚性的行政处罚如罚款相比,监管谈话是较为柔性的治理手段,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因为监管谈话通过监管部门与特定对象之间的沟通,可以快速传递监管意向,使特定对象提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掌握及执行水平,增强其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责任感,从而使监管对象稳健经营、规范操作。为实现这一目的,本条将谈话对象从地方金融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扩大到地方金融组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