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第二次会议

(二)第一届第二次会议

1980年12月12—15日全国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在杭州召开第二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见表1.3,会议审议并确定了如下事项。

1.根据全国桑蚕品种国家审定鉴定单位碰头会议提出的《1980年全国桑蚕品种鉴定工作报告》,审议确定:参加1980年全国鉴定的7对蚕品种中,“122×222”丝质不合格项目较多,“751×辐36”体质较差,这两对品种不再继续参加1981年的鉴定;“春试三号×春试四号”“春试一号×春试二号”“东731×武七苏”“新9×7532”“539B×7532”5对品种,继续参加1981年的鉴定,综合两年鉴定结果再做最后审议。

2.根据《桑蚕品种国家审定条例》(试行草案)的有关规定,受理了3个单位的5对新品种参加1981年全国鉴定的申请。经审议,同意下列品种参加1981年全国鉴定。

浙江省农科院蚕桑研究所选育的“春5×春6”(春用品种)、“新杭×科16”(夏秋用品种);广东省蚕种繁殖试验场选育的“东13×7532”(夏秋用品种)。

表1.3 全国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参会代表名单
(1980.12.12—15 杭州)

(续 表)

3.通过一年的实践,对《桑蚕品种国家审定条例》(试行草案),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见。

(1)参加鉴定的每对品种农村试养数量应不少于40张蚕种。

(2)报审品种需先参加省级鉴定,并经省级审定组织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推荐,方可申请参加全国鉴定。

(3)一个育种单位,一个年度,一个蚕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对品种参加鉴定。

(4)关于解舒率、纤度、净度、生丝纤度偏差4个丝质项目的审定标准,作如下修订。

①春用蚕品种的净度标准,由原定的94分改为应不低于93分;

②生丝纤度偏差改为参考项目,缫丝工艺、缫丝数量不做硬性规定;

③解舒率、纤度维持原定标准不动。

会议认为,茧丝纤度是关系到生丝条分与条分偏差的关键之一,在很长一段时期内20/22规格的生丝将仍然是我国出口生丝的主要品种;一个蚕品种实缫的平均茧丝纤度应该控制在3.0D以内,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各育种单位的高度重视。

(5)关于丝质鉴定单位的确定。为了统一鉴定目光,使试缫成绩更接近于实缫成绩,会议商定今后全国鉴定品种的丝质鉴定任务将逐步改由各鉴定单位所在地区的缫丝试样厂或技术水平较高的缫丝厂承担。所需经费由丝绸工业部门安排解决。具体事宜将由委员会的委托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与纺织工业部生产司联系落实。

(6)关于参加鉴定品种的蚕种供应问题,改为春、秋两季的鉴定蚕种均由育种单位提供。

4.会议还确定,在1981年内对目前生产上使用的蚕品种进行一次注册登记,提出免审或补审的办法,以便切实加强实用蚕品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