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第二次会议

(二)第三届第二次会议

1998年5月10—12日,第三届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蚕桑专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成都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召开,参加会议的专业委员会委员5人、审定专家5人,参会人数符合规定要求。

会议由专委会主任李奕仁同志主持,农业部农业司经作一处马淑萍副处长与会了解专业委员会审议情况,四川省丝绸公司戴朝先副总经理到会并介绍了四川省蚕桑生产情况。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和白志健副部长讲话等文件精神,委员和专家听取了“蚕品种国家审定鉴定结果报告(第十号)”的有关说明和其他申报审定桑树、桑蚕品种的情况介绍,进行了认真审议。专委会根据《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桑树、桑蚕、柞蚕品种审定补充规定》和《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对本次申报的7对桑蚕品种杂交组合、6个桑树品种、1个桑树品种杂交组合,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缓审的品种,讨论提出了安排验证试验、现场考察、测试、补充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表决与讨论结果如下。

1.桑树品种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育成的桑树三倍体杂交组合“粤桑2号”(19×11),西南农业大学育成的人工三倍体桑树品种“嘉陵16号”,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特产蚕桑研究所选育的桑树品种“黄鲁选”,山东省蚕业研究所育成的桑树品种“7946”。以上4个桑树品种的主要经济性状符合审定标准,通过初审。

2.桑蚕品种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育成的春用蚕品种“学613×春日”、夏秋用蚕品种“夏7×夏6”,江苏省无锡市西漳蚕种场育成的春用蚕品种“花·蕾×锡·晨”(917·919×928·922),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育成的夏秋用蚕品种“绿·萍×晴·光”“秋·西×夏D”,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育成“花丰×8B·5A”。以上6对桑蚕品种的主要经济性状符合审定标准,通过初审。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育成的“21·伦×65·苏”因缺少外省应用证明,决定予以缓审,同时决定按《桑树、桑蚕、柞蚕品种审定补充规定》,于1998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广西蚕业指导所和广东省蚕种繁殖试验所3个单位进行验证试验。

3.有关建议

会议期间,与会委员、专家就完善品种审定办法等提出下述几点意见与建议。

(1)宜根据茧丝绸行业发展、市场预测和现有蚕区养蚕生产条件与生产技术发展趋势,提出中长期育种目标,供科研单位参考。

(2)鉴于目前桑树、桑蚕品种命名比较混乱的实际状况,有必要拟订统一的命名规则。

(3)为便于专业委员会了解实况,也便于积累品种档案资料,凡报审的桑树、桑蚕品种均应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负责验证试验或栽植观察。

对于上述几个问题,会议决定由相关委员、专家、单位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提交下次会议讨论。

以上初审通过的4个桑树品种、6对桑蚕品种,经第三届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审定。1998年7月30日农业部发布第86号公告:第三届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中优早5号、豫粳6号等91个农作物品种,已经我部审核通过,现予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