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品种国家审定标准及其合理性探讨[2]

蚕品种国家审定标准及其合理性探讨 [2]

沈兴家1李奕仁1唐顺明1沈建华2李桂芳1

(1.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2.浙江省湖州蚕桑研究所)

1955年召开的首次全国蚕桑选种与良种繁育会议,制定了全国家蚕选种工作方案和品种保育、选育及鉴定等工作细则,对指导蚕品种选育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桑蚕茧鲜毛茧出丝率仍只有11%左右,而日本达到了17%。除了蚕茧生产、收烘、贮运、缫丝设备条件及管理等因素外,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原因是蚕品种。鉴此,农业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1980年颁发了《桑蚕品种国家审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开展桑蚕品种鉴定审定工作,从此国家蚕品种鉴定审定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对我国蚕品种选育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本文阐述蚕品种国家审定标准的变迁,并以鉴定成绩分析为基础,探讨国家审定标准的合理性,以期为审定标准的修改和育种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