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第三次会议
1982年3月7—11日,第一届全国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镇江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77名,其中审定委员会委员19名,中央和各省农业(林)厅(局)代表19名,鉴定单位代表15名,育种单位代表11名,桑品种方面特邀代表6名(表1.4)。这次会议刚好是在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丝绸公司之后召开,代表们心情特别高兴。全体代表热烈祝贺中国丝绸公司的成立;并深信公司的成立将对选育推广优良桑蚕品种,提高蚕茧质量起很大的推动、促进作用。
中国丝绸公司副总经理侯忠澍同志参加了大会,报告了中国丝绸公司成立的经过,介绍了当前蚕丝生产贸易的形势与任务,重申了中央关于“大力发展蚕丝生产,立足国内,争取多出口”的方针,对桑蚕品种改良工作如何适应丝绸工业发展提出了希望。
会议首先听取了委托单位对1980—1981年全国桑蚕品种鉴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委员会就两年全国鉴定的5对桑蚕新品种的饲养和丝质鉴定成绩进行了审议,同意去年年底鉴定单位碰头会议对5对桑蚕新品种所作的综合评价。认为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育成的春用新品种“春蕾×明珠”(即春试1号×春试2号)、“菁松×皓月”(即春试3号×春试4号),早秋蚕用新品种“秋芳×明辉”(即东731×武七苏),以及广西蚕业指导所育成的早秋蚕用新品种“群芳×朝霞”(即539B×7532),其经济性状符合国家审定标准,可供全国试养推广。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和广西蚕业指导所共同育成的“新菁×朝霞”(即新九×7532),除解舒率、净度略低,其余项目合乎国家审定标准,可供两广地区试养、推广(审定结果的报告和桑蚕新品种性状资料,由农业部报批后转发各省)。对1981年参鉴的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所选育的春蚕用品种“春5×春6”、夏秋蚕用品种“新杭×科16”和广东省石牌蚕种繁殖场选育的“东13×7532”,决定在1982年继续进行鉴定。会议还受理了1对今年新申请鉴定,由河南蚕业试验场培育的桑蚕品种“豫5×豫4”。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现行蚕品种分批重新审定的问题。根据1981年5月农业部经济作物局(81)农业(经一)字第21号文《关于进行现行桑蚕品种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全国15个主要蚕桑省统计:①目前在生产上使用的桑蚕品种(杂交型式)共36对,其中春用及春秋兼用的为19对,夏秋用的17对;②在36对品种中有24对品种限于省(区)内使用,其中春用及春秋兼用的为13对,夏秋用的11对;③跨省(区)使用的有12对,其中春用及春秋兼用的为6对,夏秋用的也为6对。会议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生产上使用的蚕品种分期分批进行重新审定,这样有利于掌握品种性能,建立蚕品种档案,加强蚕品种的国家管理,推动各地推广优良蚕品种,压缩或取消性状有退化的蚕品种,也可以促使育种机关或良繁部门关心蚕品种的复壮、更新工作。决定今年先鉴定两对春蚕用品种731×732、753×754;两对夏秋用品种苏3·秋3×苏4和浙农1号×苏12。
会上鉴定单位代表讨论了《桑蚕品种国家审定细则》,安排落实了1982年鉴定工作任务。计春蚕用品种4对,“春5×春6”“豫5×豫4”“731×732”“753×754”;夏秋蚕用品种4对,“新杭×科16”“东13×7532”“苏3·秋3×苏4”“浙农1号×苏12”。其对照品种,按《条例》规定,第一对照种今年仍分别为“华合×东肥”和“东34×苏12”;第二对照种为各鉴定单位所在省(区)的主要现行品种。
关于交杂种鉴定的审定标准,为了适应生丝质量检验新标准要求,会议着重讨论了纤度和纤度偏差项目的修改。
(1)纤度:春用蚕品种2.5~3.0D,夏秋用品种2.2~2.7D,避免尴尬纤度。
(2)茧丝纤度偏差:春用蚕品种的综合均方差在0.65D以下,夏秋用蚕品种的综合均方差在0.5D以下。目前该项指标暂定为参考项目,今后积极创造丝质鉴定的条件后改为正式审定项目。关于净度审查标准仍按杭州会议决定,即春用种93分、秋用种92分。
会议还重申了《条例》有关新品种由育成单位命名,报全国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登记。新引进品种由引入单位在引进后一个月内报全国审定委员会登记,统一命名。育成品种命名应简单明了,中系品种两个字中应有一个冠以“草”字部首,以理解为华系;日系品种两个字中一个应有“日”字偏旁,以理解为日系。引进品种原则上以引进年份统一编号。品种一经定名,国内互相引用时不得随意改名。
会议中还就农牧渔业部提出建立全国桑品种鉴定问题进行了研究。经桑品种方面特邀代表专题讨论,认为我国桑树品种资源丰富,各地近年也选育出一些桑树良种,有必要分区域加以科学鉴定,以加速桑树的良种化。审定委员会讨论了《开展全国桑品种鉴定工作的初步设想》和《全国桑树品种审定方案》,建议农业部将桑蚕品种委员会扩大为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桑、蚕品种鉴定工作,拨给必要的试验经费。在方案中初步拟定的七大省区八个点,要建立桑品种对比试验地,希望各有关省(区)予以大力支持。今年先做好建点和良种苗木等准备工作,以便逐步正式开展我国桑树良种的区域化鉴定工作。
会上15个主要省(区)的农业(林)厅(局)代表也进行了分组交流。农业部经济作物局荣励坚同志总结了1981年蚕桑生产情况,提出了1982年蚕茧生产任务。要求各省加强领导,抓好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提高蚕茧产量的同时,要把提高蚕茧质量放到主要位置。
代表们还听取了浙江丝绸工学院陈钟同志有关《缫丝工业对蚕品种的要求》的报告;四川省丝绸研究所吴纪枢同志有关《推广竹草制方格蔟试点》的介绍,以及四川北碚场杨希哲同志有关《赴日蚕种实习考察》的介绍,对桑蚕品种育种工作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这次会议虽然时间较短,但收获很大。特别是中国丝绸公司成立以后,农、工、商、贸代表聚集一堂,共同讨论加速我国桑蚕品种良种化问题,把提高我国蚕茧质量作为共同奋斗的目标,群策群力,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建议。大家表示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为发展我国的蚕丝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表1.4 全国桑·蚕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参会代表名单
(1982.03.7—11 江苏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