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1996年试验承担单位及其调整
1.安徽鉴定点的恢复
1991年安徽农业大学蚕桑系恢复承担国家桑蚕品种鉴定试验任务,其样茧丝质检验仍由金寨县缫丝厂承担,1993—1996年丝质检验由绩溪缫丝厂承担。
2.1993年增设4个鉴定点
“八五”期间,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主持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全国有关蚕桑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攻关,培育了一批优良蚕品种。为配合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实施和完成,经试验主持单位建议,蚕桑专业委员会同意,1993年增设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指导所、浙江省湖州蚕桑研究所、江苏海安蚕种场4个饲养鉴定点,其样茧丝质检验分别由湖南省津市市缫丝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丝长、浙江省第三缫丝试样厂和江苏省桑蚕茧试样厂(江苏省蚕茧检验所)承担。
3.1999 —2002年试验网点收缩性调整
因中央各部委机构改革,国家桑蚕品种鉴定试验经费渠道受到影响,试验经费困难。为此,蚕桑专业委员会决定缩减试验网点规模,将2年同期鉴定试验改为1年1期的验证试验,并制定了《蚕品种国家审定验证试验组织管理办法》,试验方法与以往实验室鉴定相同。
为确保新品种的水平,规定了申报国家鉴定桑蚕品种的条件:主要遗传性状稳定一致,有选育单位二次以上相同季节实验室鉴定成绩、一期以上跨省(区)多点(不少于4个单位)实验室共同鉴定成绩和一期以上农村试养成绩,主要经济性状优于对照品种、符合审定标准。
春期鉴定试验承担单位: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四川省蚕业研究所、山东省蚕业研究所、湖州蚕业研究所承担饲养鉴定任务;南泰丝绸集团公司承担四川省蚕研所样茧的检验,江苏省蚕茧检验所承担其他3个饲养鉴定单位样茧的检验(表2.3、表2.4)。
表2.3 1980—1989年全国蚕品种饲养鉴定承担单位与人员名单
注:1997—1998年因没有新品种申报,鉴定试验暂停。
表2.4 1990—2002年全国蚕品种鉴定丝质检验承担单位与人员名单
早秋期鉴定试验承担单位: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蚕桑系、广西蚕业指导所承担饲养鉴定任务;江苏省蚕茧检验所承担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和安徽农业大学样茧的检验,钦州丝厂承担广西蚕业指导所样茧的检验。
其他试验点暂停试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