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结果与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单项性状比较

饲育阶段各单项性状的实际成绩见表1。将此按原种、杂交原种、F1、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F2归类平均,并以指数进行比较,其倾向与横山(1973)所汇总的1970—1972年三年日本全国共同试验综合报告的结果基本一致。以四个原种的平均值作为MP,计算并比较杂交原种、F1,及各种四元杂交种对原种的杂交优势率(V.R)的结果表明:在各项性状之间,杂交优势率的大小顺序为茧层量>全茧量>虫蛹率>结茧率>五龄经过>全龄经过,其中茧层率除杂交原种外,余者无杂交优势率;在各种杂交型式之间,杂交优势率的大小顺序为F1≈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F2,F2与杂交原种之间则互有上下(见表2)。

表1 原种、杂交原种与各种杂交种的实际饲育成绩

(续 表)

表2 各种杂交形式对原种的杂交优势率(%)

2.2 综合经济性状的比较

蚕品种鉴定中通常以万头产茧量,万头茧层量作为综合经济性状来加以评价。经单向分组资料(每组样本容量不等)的方差分析表明,表3所列的F1、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及F2的万头产茧量平均数之间的变异极显著地大于类型内即样本内随机误差的变异(见表4)。再以Duncan氏新复极差测验法进行4个平均数的差异显著性测定,其结果是:F1与交原四元种之间差异不显著,而这二者与交杂四元种、F2之间均有显著差异(见表5)。

表3 Fl、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F2的万头产茧量

表4 表3资料的方差分析

表5 不同杂交类型万头产茧量的差异显著性测验

对万头茧层量也作了方差分析与SSR测验。F1、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F2的平均万头茧层量分别为3.968、3.924、3.674、3.239kg,因其差异显著性与万头产茧量完全一致,故略去数据表格。

2.3 全茧量的整齐度比较

调查测试了6个杂交组合雌雄各100粒蚕茧的全茧量,其变异系数见表6。全茧量整齐度的总倾向是F1>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F2。各龄眠起整齐度,除C2N2即华合×东肥的F2欠齐外,余各杂交形式间无明显差异,故未作专门调查。

表6 各杂交形式之间全茧最大平均值、极差、标准差与变异系数

2.4 产卵性能的比较

从表7所列的蛾产卵数来看,杂交原种约比原种多产120粒,即产卵能力提高了25%。如果把通过交原虫蛹率的提高指数也考虑在内,克蚁制种量大约可以提高57%,足见利用杂交原种对提高原种秋养秋繁克蚁制种量的巨大潜力。这与已有的实践结果是相当一致的。据江苏省1971—1980年统计,秋繁沄汗×华九的克蚁制种量为15.72张,苏16×苏17为8.60张;通过交原秋养秋繁四元杂种新汗×新九,克蚁制种量达到19.72张,比前二者的平均数提高了62%。

表7 以原种、交原种、杂交种为母体的产卵数比较

(续 表)

2.5 丝质成绩的比较

调查测试了F1、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F2的茧丝长、解舒率、解舒丝长和净度等丝质成绩。数据表明:茧丝长、解舒率及解舒丝长的成绩,依F1>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F2的顺序递减;净度一项,四者之间无明显倾向(表8)。

表8 F1、F2与交原、交杂四元种丝质成绩的比较

2.6 交原四元种杂交优势率的分级表现

交原四元种杂交优势率的分级表现,经分析可作如下表达:交原四元种对原种的杂交优势率等于杂交原种对原种和四元对杂交原种的杂交优势率的某种乘积。可具体表述为交原四元种对原种的杂交优势率等于杂交原种对原种的指数(即杂种优势指数,V.I=F1/MP×100,以下为简化起见,均用“指数”二字表示)与交原四元种对杂交原种指数的乘积除以100后再减去100(见表9)。通常选配交原四元种,需要通过大量的测交比较,才能确定适当的品种,并依据4个单交种成绩的平均数来预测四元种的产茧量。本次试验由于侧重于原种、杂交原种、F1、F2与交原四元种,交杂四元种的同期饲养比较,所以仅根据春用、早秋用两对二元杂交种的表现及其原种间的血缘关系分析,选用了华合、东肥与芙蓉、湘晖两对现行品种的4个原种进行组配。从交原四元种与F1各项性状的比较来看,前者的全茧量比早秋用的品种F1略大,茧层率比春用品种的F1略高,其他如虫蛹率与龄期经过也均介于两者之间,万头产茧量、万头茧层量则与F1平均数非常接近,大体上达到了原定的“取长补短”的设计要求。这一结果说明,根据二元杂交种的表现以及血缘关系分析,或许能有助于四元杂交种的选配,即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盲目性与工作量。同时还说明,利用春用品种与夏秋用品种来选配适合中晚秋蚕期用的四元杂交种,有其一定的可行性。但本次试验所选配的组合能否作为实用品种,则另当别论。

表9 交原四元种杂交优势率的分级表现

还有一点值得论及,交杂四元种的饲养成绩虽然不及F1与交原四元种,但是比起F2却要高得多。同时就万头产茧量以及万头茧层量二个综合经济指标来看,它与交原四元种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尚未达到极显著差异。总的趋向,与川烟等(1981)、内田等(1982)所报告的结果类似,茧质成绩特别是收茧量指数比前两者的试验成绩还要高些。本期试验,交杂四元种8个组合平均万头产茧量相当于F14个组合平均数的93%,而且其中还有4个组合的成绩接近或超过了交原四元种及F1中成绩较低的组合区。交杂四元种的各项成绩优优于F2则体现了杂交优势的前提在于双亲间存在着遗传结构上的差异。能否利用这种差异和某些特殊配合力来选配,选育出中1·日1×中2·日2式的可供实用的交杂四元组合,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一个值得继续探索的课题。至于交杂四元种在蚕种制造上的有利性,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以杂交种(中、日)为母体的蛾产卵数,比以杂交原种(中·中或日·日)为母体的还要高出5%~10%(本试验为8%),加上生命力提高的因素在内,单位制种量可增加二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