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的企业立法是在单一的公有制被打破并走向多元结构的背景中制定的,所以政策需要什么,就立什么;现实中有什么,就立什么。国有企业有国有企业的法,城镇集体和乡村集体各自有各自的法;个人举办的企业被称为私营企业,由《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范;具有涉外因素的企业分别由三部涉外企业法调整。这是造成我国目前市场主体不平等、规则不统一的主要原因。(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