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颁布前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一、《民法通则》颁布前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对于我国而言,合伙财产究竟是什么性质,情况显得非常复杂,学者间的争议也很激烈。在《民法通则》公布施行之前,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合伙财产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另一种意见,即国家的有关行政法规则认为合伙财产仍属于个人所有,如1983年国务院《关于城镇劳动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认为,成员入股资金或其他财物仍属于个人所有,由合作组织统一使用和管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