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的适用范围

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招标投标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空间效力

一是“境内”从领土范围上虽包括香港、澳门,但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的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入《基本法》附件中者外,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在实施之列。

二是不适用于国内企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标。国内企业到境外投标,要适用所在地国的法律。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在招标立法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都不得与其相抵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是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投标行为。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道路管线敷设、装修工程等。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任何采购对象,如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