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踏勘现场与答疑

组织踏勘现场与答疑

(一)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申请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应主动向投标申请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招标人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答复,也可在投标预备会上解答。

(二)答疑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或答疑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如果组织投标预备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并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召开,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在踏勘现场中提出的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放,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