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人类的生产或生活行为(包括立法、规划和开发建设活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的一种技术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给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为:“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该法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是规划和建设项目。

注: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