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实践的总结与评析

三、美国法院实践的总结与评析

总结上述典型案例可以看出,通过裁判一系列承认和执行已撤销仲裁裁决案,美国法院对适用《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e)项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标准。它以拒绝承认和执行被撤销裁决为基本原则,同时又不否认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但只限定在极端例外的情形,如原判决明显违反了公平正义,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支持,并由法院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形作出决定。美国法院一般区分首要管辖权和次要管辖权的层级和权限大小,辅之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礼让原则作为论证说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