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放性原则

三、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原则是指教学的时间和空间从教室延伸到家庭、社会;教学的活动从课堂拓展到课外、校外;教学的过程从单向的教师讲授变为生生互动、师生互动;教学的评价从单一走向多元。

其一,教学时间和空间的开放性。家庭教育具有教学内容生活化、教育方式情感化、教育方法多样化等特点,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和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作用。社会教育对学生的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养成有着直接的影响,可以促使学生更快地认识自己和了解社会,从而影响其身心发展。问题意识的培养过程中,教学从教室扩充到家庭、社会,研究的问题背景放大到家庭及社会生活,具有开放性。

其二,教学活动的开放性。通过课外、校外活动,可以使学生对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加深理解和运用,可以扩大视野,丰富知识,提高认识,并能大大提高实践能力,具有开放性。

其三,教学过程的开放性。在问题意识的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倡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活动,努力促进学生的学习方式向自主式学习、合作式学习和探究式学习靠拢。问题的设计要摆脱传统、封闭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束缚,具有开放性。

其四,教学评价的开放性。在问题意识的培养过程中,评价的内容要具有开放性,既要重视基础知识方面的评价,更要重视知识以外的综合素质的发展,尤其是创新、探究、合作、实践、情感与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因此,评价的标准也应该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具有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