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的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二)评价的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

评价作为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但在传统的评价中,教师似乎天经地义的是评价的主体,根据固定的教学目标,对学生及其学习成绩进行评价,既不允许学生提出目标,教师也不会通过对话来调整和发展目标。这样,就把教师和学生放在了相互对立的位置上。其实,教学活动是一种双主体活动,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然而,在传统的评价中,作为活动主体之一的学生却被排斥在评价活动之外,这种评价就很难对学生的学习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在课程改革倡导的评价中,评价的主体发生了变化,除了教师之外,学生可以加入评价过程中来,进行自我评价和学生间的互评。

实践证明,学生之间的评价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①学生们互相评价时往往是站在同一个高度来看问题的,这样更直接,也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②学生们在评价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加深自己对学习的认识,甚至使自己对问题的理解上升一个层次,从而提高学生的比较和分析能力。③这样做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④在学生进行评价的同时,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学生评价也和老师评价一样,分为口头和书面评价两种,其中口头评价一般在上课时进行,有时会因环境的影响而显得不客观,而且有的时候会比较费时,这时候教师就要把握一个“度”,合理地运用这种评价方式,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但是如果把学生的作业作品放手给学生作书面评价,效果就大不一样了。因为这种书面评价会给学生一个思考和学习的时间,能更客观、更真实地发挥评价的作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