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赞赏学生

(一)尊重、赞赏学生

尊重与赞赏学生是问题意识培养的前提,教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教师要尊重学生,正确对待学生的提问或回答。培养问题意识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看法,鼓励学生质疑,发表不同的意见,以讨论、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要营造一个民主的氛围,保护学生的积极性,保证学生具有安全感。

其次,教师还要正确对待学生的提问或回答。当学生的回答有错误或回答不出问题时,教师要进行帮助和诱导,而不能逼迫、批评、嘲讽学生;当学生提出的某些问题,教师一时无法作答时,也决不掩饰自己知识的缺陷。当出现教师难以回答学生提问的情况时,教师应坦诚承认,告知学生,并在课后积极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解答学生的困惑。另外,对学生提出的一些不太恰当的、脱离常规的、标新立异,甚至有些荒谬的问题,不应加以批评或全盘否定,而是要给予正确的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发问,使他们保持提问的热情和积极性。[3]

再次,教师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保证每一位学生都有发问的机会。每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注,都希望得到重视。所以,教师要努力为每一位学生创设平等发问的机会,而不是只把机会留给成绩较好的学生。此外,还要认真聆听学生的问题,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发问的学生,并给予有效的指导。如此,才能使学生在民主平等的课堂环境中,敢于提出自己的问题,从而增强中学生的问题意识。

最后,要努力创设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托尔斯泰曾经说过:“教师只有把对学生和职业的热爱兼于一身的时候,才是一位真正完美的老师。”潘菽曾在《教育心理学》中提到过一种“交往性动机”,他认为,这种动机能够促使有些儿童在学习中愿意为了喜欢的老师而努力学习,会因为师生间的友好合作增加学习责任感。同时,也会因为师友的责备挫伤自尊心,从而影响学习等。

因此,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是问题意识产生的良好条件,而教师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学生的提问与回答又能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也就是说,教师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对学生充满爱心,而不能以“权威”自居。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交往的前提。对教师而言,交往意味着知识的传授、经验的分享、自我的提高;对学生而言,交往意味着主体性的凸显、个性的表现、思维能力的提升。

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传递和掌握社会经验的双边活动。没有学生的参与,教学的目标、任务将无法实现;没有教师的教,只有学生的学,这种活动只能称作“自学”。教师不应是站在讲台上讲课,而是应该走下讲台与学生一起讨论,甚至可以说是与学生一起谈话。当然,这样的谈话是有主题的,但学生却在一种相当轻松的气氛下参与讨论,尽量思考问题的答案,争取发言表达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