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认知过程为基础的原则
2025年11月20日
(四)以认知过程为基础的原则
听力理解是一个靠听者主动积极参与的语言信息解码过程和意义重构过程相结合的复杂认知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三个互相依存的阶段:感知、解析和运用。
在感知阶段,声音被转变成词语表征。听者主要是辨认英语的语音、词汇及句法部分的特征,即按照英语特有的语音和语法规律将听到的声音破译并编成语言信息,暂时保存在对形与声的短期记忆中,以备进一步加工、理解。
在解析阶段,词语表征被转变成意义表征。听者将短期记忆中的信息重组、编码,使之形成有意义的概念,并根据自身的经历和知识在长期记忆中建立起各种图式,然后从语音、语义、句法三个层面上理解所形成的概念的意义。
在运用阶段,听者将信息的意义加以运用。当形成的概念与长期记忆中的已知信息发生联系时,大脑便通过积极的思维活动去分析、归纳、合成这些概念,使其成为连贯的语言材料,从而完成意义重构,并将重构的意义储存在长期记忆中。
这三个阶段虽然不能完全呈线性分布状态,但对以汉语为母语的学生来说,因不像以英语为母语的听者那样会自动编码处理听到的信息,需要首先顺利通过感知阶段,才能对所听的内容进行解析与应用。因此,听力策略训练必须遵守从“感知”到“解析”再到“应用”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认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