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明确
2025年11月20日
(一)具体明确
词语的选择是遣词造句的基础。在写作中,我们应避免一种通病:该用具体词(specific words)的地方却误用了抽象词(abstract words),或称概括词(general words)。“具体”与“概括”是相对而言的,一个单词在这一语境中是具体的,而在另一上下文中却是概括的。
在写作中我们应多用具体明确的表达,少用抽象含混的词语。使用抽象、概括的词语最省事,但也最容易使思想变得慵懒。能写出“树”(tree)的名称时,就不要笼统地用“tree”;能说清具体数字时,就不要说“一些”(some);知道是某种专门的活动,就要避免泛泛地用动词“do”去描述。词的意义越具体,越能给读者鲜明的印象。
具体生动的表达源于对事物的观察,不过光是观察还不够,还需要掌握足够量的词汇。而“掌握”有消极和积极之分,通常我们所掌握的词汇,其中只有一部分是积极的,既能理解也会用;另一部分则是消极的,虽然理解,却想不起来用或根本不会用。我们要激活这部分消极词汇,使之变为积极词汇。这样,词汇量增大了,才能在写作中左右逢源,随时能用上所需用的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