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集
2025年08月10日
一、采集
1.全草类、叶类、花类药材多在花期采收,此时植物生长茂盛,生物产量及活性成分含量均较高。有些特定品种,如桑叶须在经霜后采收。
2.果实类、种子类药材多数应于果实成熟或将要成熟时采收。少数特殊要求的品种,应采收未成熟的幼嫩果实,如乌梅、青皮、枳实等。
3.根和根茎类药材以秋末或春初采挖为佳,因新芽未萌,或地上部分停止生长、营养物质多储存于地下部分,活性成分含量高,故其质量好。
4.树皮和根皮类药材通常于春、夏时节植物生长旺盛,营养丰富,质量好,且树皮易于剥离的时节采收。
5.动物类药材应以保证药效,保护资源为前提,根据其活动季节捕捉。因药材品种不同,采集时间各异,没有明显的规律性。一般而言,潜藏于地下的小动物,如全蝎、蜈蚣、地龙等,宜夏末秋初捕捉。
6.矿物类药材大部分可随时采集。
除个别药材需要鲜品外,多数药材在应用和制剂前,需根据临床用药目的,依照药材自身特点以及贮存、配方和制剂的要求,对药材进行加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