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补益药

第一节 补益药

凡有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不足的作用,能治疗各种虚证,增强人体体质,提高抗病能力的药物,称为补益药。大多具有甘味。

虚证是临床上出现的一系列虚弱、衰退和不足的证候,多见于素体虚弱或疾病后期,以及多种慢性病证。实质上包括了机体的精、气、血、津液等基本物质的不足及其功能的减退,同时也包括了脏腑经络等生理功能的减退和失调。虚证不外气虚、阳虚、血虚、阴虚四种类型。相应的,补益药亦可根据其作用和应用范围的不同而分为补气药、补阳药、补血药和补阴药四类。

在运用补益药时,首先当分清虚证的类型而予以相应的药物,如气虚证用补气药,血虚证用补血药,阳虚证用补阳药,阴虚证用补阴药。其次当重视人体气血阴阳相互依存的关系。气能生血,血能载气,阴阳互根互用,临床上气血两亏、阴阳俱虚的病证也较常见。此时当气血并补、阴阳兼顾。而阳虚多兼气虚,气虚也易导致阳虚;阴虚多兼血虚,血虚也易导致阴虚。因此,补气药和补阳药,补血药和补阴药,往往相须为用。另外,当照顾脾胃,适当配伍健脾胃助运化的药物同用。

补气、补阳药,性多温燥,故阴虚火旺忌用;补血、补阴药,性多滋腻,脾虚湿盛便溏忌用。

补益药不能用于纯实无虚的病证。但在实邪未除,正气已虚的情况下,于祛邪之中,可适当选用补益药,以“扶正祛邪”。而体质强健者不可滥用补益,否则反致气血阴阳失调,产生不良后果。

补益药宜久煎。为缓补久服,常制成蜜丸、煎膏等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