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量

三、用量

用量需根据病者年龄、体质、病程、病势轻重、药物配伍等进行调整。有毒或作用峻猛药物以及某些名贵药物,均应严格掌握用量。

在药物方面,无毒而安全性较高的方剂,其用量可稍大;有毒药应严格控制在安全量范围内。

配伍应用方剂,同一药物重复出现时,要适当地减少用量,如附子理中丸与金匮肾气丸配合应用,因方中均含有附子,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在患者方面,主要注意其年龄、性别、体质、病程、病史及职业、生活习惯的差异。其一般原则是老人和儿童,女性月经期,体质虚弱者要适当的减少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