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

第二节 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

【概述】

1995年,Beveridge在加拿大医生协会的帮助下,在ATS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Canadian Triage and Acuity Scale,CTAS),并在1998年进行发布。2004 年,加拿大急诊医生协会对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进行了一次修订,将各个级别的临床描述更加细化。预检分诊护士根据患者的主诉及症状将患者分级,并规定了不同级别患者的候诊时间。预检分诊护士在分诊后要定时观察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以防止在候诊期间出现病情变化。对护士再评估时间也进行了规定,量化了具体指标,使得预检分诊的过程更加科学。2003 年,加拿大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国家工作组根据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的内容研发了加拿大急诊预检分诊信息系统,使得预检分诊可自动连接电脑系统。护士将患者主诉录入系统中,系统会自动生成与患者主诉相对应的分诊模块,然后自动计算出患者的级别。如果系统分诊的结果与分诊护士的判断有出入,分诊护士可以对分诊级别进行修改,但需要记录更改的原因,便于后期对分诊系统进行优化。

【适用范围】

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适用于对急诊科就诊患者进行分诊。

【评分内容】

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的级数主要是通过以下5个方面综合评估得出:①患者的主诉,自动产生最低限制的级数;②第一次修正级数参数,根据患者的生命体征、血流动力学的稳定性、血压、体温、意识及呼吸窘迫等情况来改变预检分诊级数;③疼痛的严重程度,分为中枢性、外周性疼痛及急性、慢性疼痛(预检分诊级数主要是根据严重等级最高的来决定的,例如患者根据主诉及生命征象检伤为3级、4级或者5级,但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枢性疼痛,则预检分诊级数会根据其疼痛严重程度分诊为2级);④外伤机制,在外伤患者中,需考虑高风险及低风险机制,若受伤机制为机动车同一车厢内有人死亡,速度超过40 km/h (未系安全带)或超过km/h (系安全带)、乘客被抛出车外或脱困时间大于20分钟、行人或自行车被撞或辗过、6m以上跌落等高风险受伤机转,则分诊为2级;⑤第二次修正级数参数,针对于第一次修正级数无法界定的特殊主诉,如眼睛的化学烧伤等主诉,则分诊为2级。2008年修订版增加了败血症及出血性疾病的第一次修正级数参数,增加了脱水、胸痛及下肢损伤的第二次修正级数参数,增加心理健康有关的主诉。具体评分内容见表3-1-2。

表3-1-2 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

【应用现状】

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除了在加拿大应用外,还广泛应用于其他国家。许多学者的研究证实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具备良好的信度、效度,该量表在保证危重患者得到优先救治的同时,兼顾非急诊患者的医疗需求。有研究指出分诊的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级数与住院率、停留时间具有相关性,住院率与预检分诊级数呈负相关,停留时间与预检分诊级数呈负相关。近年来在加拿大检伤急迫性分级量表的基础上又发展出儿童的预检分诊标准及相应的电子信息系统。

(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