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药事管理
1)药事管理的概念
药事管理是指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国家依据宪法通过制定并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药事组织的相关管理措施,对药事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药事管理的事项与活动涉及与药品安全、经济、有效、合理直接相关的,包括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在内的药学事业各个领域。因此,药事管理的宗旨是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药品安全应当是药事管理追求的最终目标之一。
药事管理是以宪法与法律为管理依据,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将相关管理措施作为管理手段。药事管理分为两个层面,即宏观药事管理和微观药事管理。宏观药事管理是指政府和国家的药事管理,包括药品监督管理、基本药物管理、药品储备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险用药和定点药店管理;微观药事管理,是指药事组织内部的药事管理,包括药品研发质量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学服务质量管理、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宏观药事管理为药事组织的微观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标准和程序。
药事管理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和政策性三大特点。专业性是指药事管理是对药学事业的管理,药学事业的核心是药物,药物是防病治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实践性是指药事管理的法规、管理办法和行政规章的制定来自药品生产、经营以及使用的实践,通过总结、升华而形成的,并用于指导药事管理的实践工作。政策性是指药事管理按照一定的国家法律、政策法令以及行政规章,行使国家权利对药品进行公平、科学、严谨的管理。
2)药事管理分类
药事管理有宏观和微观之分(表1.1)。宏观药事管理是指国家对药事的监督管理,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其内容包括制定和执行国家药物政策与药事法规,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体制,建立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秩序,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等。
微观药事管理是指药事管理各部门内部的管理,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其内容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药品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药学服务管理等。
表1.1 宏观药事管理与微观药事管理的区别
3)药事管理的特点与目的和意义
(1)药事管理的特点
①专业融合性。体现在以药学知识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和以管理学、法学、社会经济学为方法的社会科学的高度融合。
②政策时效性。药事管理活动需要按照国家药物政策以及相关的法规条律进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要做到有据可依、有法可循,以公平、公正、严谨、科学的态度来进行药事管理。但往往法规条律会根据国家药事现状做适时修改,所以又要求管理者一定要对法律条文的时效性有较强的敏感意识。
③实践检验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新出台的或已有的法律法规是否真的适用于药事现状?这需要将其付诸实施后才能得到答案,而这也是修订修正药事法规的必要前提条件。
(2)药事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进入21世纪,国家加强对药事管理的法制化力度,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保证药学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包括:2001年第一次修订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2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9年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年发布《“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8年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2019年第二次修订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等。
药事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药事管理的意义不仅是保障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和生命健康的必要的和有效的手段,保护公民健康也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责任。对于药事组织来讲,宏观药事管理为微观药事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法定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