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符合国情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2)药品研制政策与改革措施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加强药物研究质量管理,避免药品的研发缺陷,做好上市前药品风险管理。国家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人的疾病具有明确或者特殊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药研究方法开展中药科学技术研究和药物开发,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技术评价体系,促进中药传承创新。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时,在药品研制环节也制定了多项制度。
3)药品生产政策与改革措施
在药品生产政策与改革措施方面:
①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
②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
③全面实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④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⑤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
⑥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⑦明确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路径,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
⑧落实税收优惠和价格政策,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支持仿制药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4)药品流通政策与改革措施
①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
②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
④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5)药品使用政策与改革措施
使用环节改革强调调整利益驱动机制,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
①促进合理用药。
②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③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
④积极发挥药师作用。
在仿制药研发、提升质量疗效和完善支持政策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①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按药品通用名编制采购目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仿制药纳入采购目录范围,并及时启动采购程序。
②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原研药;可相互替代的药品目录,在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便于医务人员和患者选择使用。
③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
6)药品储备与供应政策
①国家实行药品储备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药品储备,发生重大灾情、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可以紧急调用药品。
②在药品供应政策方面,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加强组织生产和储备,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