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药品和药品安全管理

1.4.1 药品和药品安全管理

1)药品和药品分类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①药品特指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

②药品的使用目的、方法有严格规定。使用目的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使用方法要求必须遵循规定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

根据药品的定义,药品可分为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三类。根据相关条文,药品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分为现代药与传统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行一般管理的药品与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另外,在药品注册管理中,对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按药品注册类别进行分类。

①中药注册分类: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

②化学药注册分类: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

③生物制品注册分类: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

2)药品质量特性和特殊性(表1.5)

表1.5 药品质量特性和特殊性

续表

3)药品安全与风险管理(表1.6)

表1.6 药品安全与风险管理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