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催眠术和暗示

§3 催眠术和暗示

从梦游到最近所形成的讨论很多的话题——催眠术现象只有一步之差。对催眠状态进行诱导的主要条件是使被催眠者的意志的生动观念服从于其他一些人的观念,这些人可以通过言辞、活动或姿势来影响他的被试。神经系统的一种异常兴奋性促进了这种影响。但通常,经过长期的操作,实验将会成功,甚至对那些在外部反对催眠术的人也一样,或者换句话说,经常重复这种状态能够促进催眠的诱导,并使最初的阶段进入更高级的阶段。通常被看做是催眠术的辅助原因或核心原因的其他条件——特别是微弱的和一致的刺激:固定地注视某一物体,皮肤的通磁抚摩等等,显然只是达到目的的次级和间接手段。其作用部分在于减弱积极的注意,部分在于唤起一种阻碍被试意志独立性影响的观念。这是由麦斯麦(Mesmer)及其后继者根据动物磁性说所证明的,它与催眠术基本是一样的。对于实验的成功来说,必要的是病人应当相信抚摩和其他操作的效验,但这种信念必须充分。所以,只要被试认为这些手段存在着,即使把已经用过的或所有其余的方法都去除也是无所谓的。

催眠的征候可以根据条件达到的阶段以及被试的易感性(susceptibility)而发生改变。我们可以根据催眠状态与正常睡眠的相似性,区分出三种程度的催眠状态:即瞌睡、浅睡眠和深睡眠。然而,这种相似性受限于外部特征,尤其是从被试的外表和行为中获得的特征,即在允许对他发生明确的影响并假设对他的知觉和意志进行控制之前所获得的特征。正如我们称呼的那样,确实把它区分成了两种状态。甚至在浅睡眠中——来自外部的观念和意志影响——开始发挥部分作用。接受催眠的被试不能主动地睁开眼睛,不能从事任何主动的运动,然而,尽管通过催眠师的一个指令词向他暗示此刻他已经恢复了这种力量。皮肤处于麻木状态,而在睡眠状态是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的,所以,皮肤对针刺也是根本感觉不到的,或者如果针刺能被皮肤感觉到,也仅仅是像来自钝点的压力。我们发现与麻木状态结合在一起的是“对命令自动反应”的各种现象。被试执行暗示给他的运动,把他的四肢放在最不舒服的位置上,并且保持这种状态,直到有另外一个命令暗示他放松为止。在很多人中,一种僵硬的或强直的肌肉状态甚至在没有暗示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在清醒时,催眠可以通过一个催眠操作者发出的一个指令而迅速消失——被试一般保留了对他在睡眠期间所发生的事情的模糊回忆。

这种回忆的力量起着把较浅的睡眠从较轻的睡眠中——催眠梦游症(somnambulism)区分出来的作用,在较深的睡眠之后,记忆是一片空白。所有其他的征候也有夸大的情况。尤其是自动反应从运动延伸到感知觉。催眠梦游症将把那些对他暗示的任何观念具体化。有两种证据可以证明从普通的幻觉表象向幻觉方向的增强,普通的幻觉表象是由催眠师的暗示任意唤起的:首先,想象与现实之间的混淆;其次,接受暗示的知觉的补充后象(after-image)的产生。在此有一种特殊的观察来阐述第二种事实。催眠师向被试喊道:“注意看墙上的红色十字!”当被试发现了这个红色的十字时,告诉他看地板,并且问他:“你在地板上看到了什么?”回答是:“一个绿色的十字。”这就是说,幻觉的后效正是一个红色十字的实际印象可能具有的后效。味幻觉也非常容易诱导。被试会把一杯水当做是香槟酒,并且非常满意地喝下它。但是,如果在此之后告诉他,他一直在喝墨水,他将以同样明显的厌恶心情把它吐出来。与此同时,我不相信所有这些都是真实幻觉的情况。当我们考虑到在梦中很少出现嗅觉和味觉的幻觉时,我们将倾向于认为在暗示的这些例子中,构成观念的感觉也可能受限于那些模仿的运动。

还有很多其他现象,尤其是表现在催眠梦游阶段,这些现象经常被用来给催眠睡眠罩上一层神秘的和奇特的幕纱。因此,一种暗示很容易导致观念的形成,即被试只遵守一个人的指令,一般来说是催眠者的暗示和命令,而对来自其他人试图施加的任何影响则显得漠不关心。然后,就产生了动物磁性说学派所说的与催眠者的中介亲密相关的事情。正如我们上面所指出的,这确实仅仅是次级暗示的结果,它是由特殊的诱导环境所促进的。被试对催眠者的专一注意有时足以产生这种亲密相关,甚至是在没有任何明确表达的指令下,也会产生这种关系,尤其是如果他总是被同一个人催眠,当然是像在“通磁”治疗的例子中那样。没有什么内在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催眠的被试不能接受其他影响。没有这些影响,我们就不能解释自我暗示这种事实。自我暗示意指一种异常的趋向催眠的强烈倾向。从长远来看,频繁的催眠可以导致对于催眠睡眠的无法抗拒的情感,在这种情形中,获得催眠睡眠的冲动就像吗啡瘾或对任何特殊刺激物或镇静剂的上瘾一样。被证实的上瘾的催眠者将以每种可能的方式去产生他所渴望的享受,当他一旦发现如何使用自我暗示时,他手边就有了随时可以使用的工具。通过主动地唤起和固定观念,他将进入催眠睡眠的状态,他可以诱导所有的现象,这些现象通常是伴随着催眠睡眠的。而且,在由自我暗示和由从外部而来的暗示这两者所引起的情形中,显然从睡眠到睡眠的过程中存在着连续的记忆,就像有时在梦中和在某些周期性的心理错乱中所观察到的那样。回忆活动的心理学给我们提供了解释这种现象的钥匙。完全没有必要假设存在着神秘的心理二重性(mental double),即另一个自我(other self)或第二人格(second personality),或者在此领域中建立如此丰富的任何其他幻想的假设。正如你所了解的,回忆活动的发生有一个永恒的条件——如果我们希望完全更新一个过去的经验,我们就必须再现具有这种经验特征的意识的全部观念内容和情感内容。现在,既然在清醒的意识和催眠的睡眠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且由于这种差异随着那种睡眠的进展而增加,我们就可以容易地理解,其暗示将在清醒状态被忘记,我们也可以看到,当催眠状态被更新时,那些暗示的回忆将如何成为可能。

暗示的催眠后效应(post-hypnotic effects)看来可以由记忆功能和自我暗示的这两种原理来解释。例如,当对一个催眠梦游者进行暗示时,他将在某一天的某个特定时间从事一个确定的活动——散一次步、执行一项给定的指令、混合一种特殊的饮料并把它提供给一个被详细描述的第三者——观念在清醒的时刻都退入意识的背景之中,但是随着指定时间的临近,再次以模糊的形式出现,就像某种特殊的“感受”就要发生一样。当时间实际到来时,通常在最初的暗示中由于特殊坚持而被推动的从事这种活动的时间观念,仍然会得到加强,这与联想的一般规律是一致的。而且从此刻起,所需处理的委托事项的不确定观念采取了——还完全不知道委托事项是什么——一种自我催眠效应。紧跟着的是催眠梦游状态的部分恢复,它足以再次激活受暗示观念的记忆,与此同时,排除了任何对活动动机和活动目的的考虑。然后,又在一种自动的、昏睡的条件下实施这种情形,然而,作为对以前完整的催眠梦游的不完全重复,不能阻止在正常的清醒状态下对它的记忆,当问到他为什么如此做时,清醒状态的被试不能给出任何说明,或简单地说他不能为其提供帮助,或这是在他睡眠时向他暗示的,后一种回答为受暗示的观念坚持以模糊的形式进入清醒状态提供了清楚的证据。在从催眠梦游清醒过来后马上发生催眠后效应的地方,有可能出现这种直接的结果,这是坚持对部分受暗示观念操作的结果。有时,在这些条件下,虽然被试实际上没有完全清醒,但其行为更像一个刚从正常睡眠中唤醒的人的行为。确实,在那些受生动梦境影响的人中,当他们从梦境中突然清醒时,就能再次观察到相当类似的现象。他们会根据先前的梦观念思考和活动一会儿,但清醒时的印象一直保持着与先前梦观念的混合,直到它们最终占据上风,他们才会完全清醒。

但十分清楚的是,自我暗示不可能是催眠后效应的独有原因。当它是一个清醒后直接执行一个简单指令的问题,或者在一确定的时间流逝之后,紧跟着就会频繁地发生一些活动而没有部分回到催眠状态的任何征候。因此,我们必须假设,受暗示的观念与其相应的运动冲动一起,可能会在意识中被潜在地操作。所以,在他清醒之后,或者在接受暗示的时候进入意识的焦点。然后,它将像每一种其他冲动那样,继续施加其影响,直到产生活动的结果为止,或者它被清醒意识状态的相反力量所抑制,这些力量是它们自身的冲动、感觉和智力的力量。这种观点得到了经常发生的抗拒现象的证实。经常成功地阻抗受暗示活动的完成。同时,有一种积极的证据表明,甚至在此,意识也不能马上返回到其正常状态——这是由催眠后幻觉所提供的证据。清醒的催眠梦游者,在接受暗示方面,他可以看到催眠者身穿迷幻的服装,也许肩披红袍子,头上长角,他将在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纽扣洞里找到一束花,或者他会忽视门口,并声称这个房间没有出口。显然,这种幻觉和错觉要求我们假设感觉中枢的极度兴奋性,这种兴奋性在从正常睡眠中清醒过来后肯定是不存在的。

现在,你对这种令人震惊的治疗方法、对内科医生所运用的催眠疗法已经很熟悉。这些方法一定指涉暗示的催眠后效应。不能争论的是,对暗示的谨慎和明智的使用也许能够暂时驱除疾病,甚至也可能永久地驱除疾病,疾病的产生是由于神经系统的功能错乱,或者是由于有损健康的活动,如酒精和吗啡瘾。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暗示对治疗由某种明显病理原因引起的疾病是无效的,就像其他形式的指令对治疗病人无效一样。

确实,对这种规律有一例外——这是从众所周知的生理事实中可以得到解释的一种例外。当然,心理影响可以影响到人体器官的功能,特别是对血管收缩和分泌神经的兴奋产生影响。在此方面,暗示可以与其他心理影响并排,当被试越来越持久地使其自己受暗示观念的力量影响时,心理影响的效验就增强了。因此,对任何特定分泌的抑制——假定这种错乱现象不是由于器官本身的病理状态所引起的——或许可以在暗示的影响下得以克服。血管的扩张及其所有后果可以用暗示来诱导,特别是当实际的外部刺激的呈现以帮助产生这种效果时。把一张清白的邮票刮下来贴在皮肤上,是为了回答治疗疱疹的问题,如果暗示了这种观念,即它确实被用于治疗疱疹。这是确定无疑的,即这些现象不可能在每个接受催眠的被试中获得,或者甚至不可能在每个催眠梦游者中获得:正确的倾向对于表明这种强烈的器官效用是必须的。至于暗示本身所产生的生理结果,它们仅仅是存在于心理状态和身体过程之间的熟悉而又普通的关系的更强烈和持久的形式。如果短暂的害羞情绪能够正常地使脸部血管产生暂时的扩张,那么毫不奇怪的是,血管收缩和分泌腺神经系统的异常兴奋,与由倾向于伴随心理错乱相对立的观念和情感而产生的对意识的支配作用相结合,将对心理刺激产生更强烈和持久的生理反应。在这样说的时候,我们是说作为一种治疗力量,催眠是一种双刃工具。当病人事先在身体和心理上倾向于接收催眠时,其效果是最强的;或者当暗示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治疗模式,它肯定被用于加强或实际诱导出一种病理倾向。必须把暗示看做并不是一种普遍有用的补偿,而应把它看做是一种毒药,其效果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是有益的。当然,我们发现在催眠中,不仅尝试催眠的人——他并不对一个问题作出判断,并且在他手上暗示实践成了一种公众讨厌的东西——而且还有内科医生——对他们来说,有思想的人将不再否认在特定情况中运用这种危险疗法的权利,而不是运用其他的疗法——坚持认为催眠睡眠是无害的,因为催眠本身并不是一种病理状态。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催眠后幻觉和抵抗暗示力量的减小影响着对这种观点的反驳,这是一种不存在任何能够动摇它的反论的观点。这是一可以普遍观察到的现象,即接受暗示的个体完全清醒时,可以劝说他们相信最荒唐的寓言故事,并把它们当做是来自他们自身经历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