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意识中情感状态的联结

§1 意识中情感状态的联结

在这些演讲中,我们的原初计划是从对特殊心理过程——感觉和观念、情感和随意活动——进行考察开始,然后,把我们的注意力转向意识中所有这些过程的相互联结。但是,当我们开始分析复杂的心理状态时,最好是把它们的组成成分分离开来进行分析,就像我们考察简单的心理现象那样去考察它们,虽然它们的分离只不过是一种抽象。在前面的演讲中,我们只谈到了意识的观念方面。我们不会不考虑情感和意志,因为它们对于观念的统觉(apperception)和观念的联想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我们没有谈到情感和内在随意活动与意识的其他情感状态和外在随意活动的关系。现在,我们将主要关注更复杂的情感过程。

我们发现所有更复杂的情感状态的感觉基础是共同情感(common feeling)。正如引起这种共同情感的特定感官情感那样,这也是一种愉快的或不愉快的情感。这些类别可能是不确定的,但是,一般来说它们是情感活动的心理品质的特点。情感所依附的感觉之下的物理刺激只在强度上以及引起这些感觉的刺激的性质上有所不同。因此,这种感觉仅在强度和性质上表现出差别。但是,当物理刺激也引起一种情感过程时,我们发现了愉快和痛苦的对立两极,其主要的决定因素是刺激的强度。当我们强化任何一种感官印象时,愉快的情感逐渐转化为不愉快的情感,最后转化为痛苦;随着物理刺激强度的持续增加,其情感伴随物也从一种性质转化为与其相反的性质。

与此同时,这些质变的条件确实在物理刺激中表现出来。对机体的生理过程进行刺激的结果要么具有促进作用,要么具有抑制作用。中等强度的刺激对于正常功能的持续并不是必需的。长期不用的器官在形态上产生退化。由机体器官的正常能力所调节的刺激物的强度因此而对生命的维持有利:它们要求均衡地消耗能量,这些能量不会达到衰竭的限度,相反,却始终保持一些剩余。这些正常的内在刺激也会激起中等强度的情感,这些中等强度的情感联结起来以形成共同的舒适感。另一方面,当刺激的强度变得如此之大以至于器官处于衰竭的危险之中或处于完全毁灭的危险之中时,就会出现生命机制的一般紊乱或暂时抑制。这些过度的刺激条件不仅引起了机体器官的形态错乱和生理错乱,而且也引起了不愉快或痛苦的情感。

对于刺激的情感特征的这些差异——愉快或痛苦的差异——其原因是与刺激的物理属性以及与它们在感觉器官中所建立的变化一起被提供的。但是,这些差异自身从性质上来说都是心理的,都将它们自己简单地表现为心理的一般状态的改变。虽然最初是由感官刺激所引起的,但它们并不包含与物理过程的必然关系,因此我们可以拥有与简单的感官情感具有同样关系的情感,就像逻辑思维与特定的感觉的关系链一样。快乐与痛苦意味着我们的一般精神状态的改变。因此,对于这种心理状态的改变,它们并不要求一种感官刺激;它们仅仅是由一种感官刺激的观念,或一种观念的智力内容,或者一种观念的联想所引起的。

与此同时,纯粹的心理情感始终依赖于一种感觉基础;正如在心理的智力方面,最抽象的概念如此紧密地依赖于感觉以至于不把它转化为替代性的感官观念就不能思维一样。

与感官的这种联结,对于情感来说可以被清楚地说明,就像对于观念可以被清楚地说明一样。附着于最复杂的观念系列之上的情感,就像简单的机体情感一样,具有同样的名称。“痛苦”既可以指代一种感官的过度刺激,也可以指代一般的心理不适的较高程度。我们认为“痛苦”是由失去朋友而引起的,或者是由于希望的破灭而引起的,正如我们因为伤痛或器官有病而感到痛苦一样。我们谈论“燃烧”的爱情、“迫切”的关怀、“痛苦”的悔恨等。总之,我们为所有与感官印象没有直接联结的情感状态所取的名称,既是来自于外周感觉,也是来自于由这些外周感觉所引起的情感。

当然,我们可以把这些词的次级意义称为纯粹的比喻。我们用“隐喻”的方法谈论被冲突的情绪所“撕裂”的东西。所以,心理“极度痛苦”、关怀“备至”以及用于身心两种状态的类似表达,都是我们容易忽视的隐喻,因为我们一直在使用它们,并且再没有其他东西可供我们使用。但是,对于情感意识的这种比喻特征而言,一定有一些生理方面的原因;在采用这种名称的感官情感与它所运用的理智感之间一定有某种关系。最明显的关系是这两种过程的暂时联系。

于是,就产生了心理的痛苦是否与身体状态联系起来的问题;当痛苦“压迫着”或悔恨“折磨”着感官情感时,痛苦的感官情感是否确实存在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