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教育教学目标的评价
劳动教育教学目标既是劳动教育教学的出发点,也是归宿。或者说,它是劳动教育教学的灵魂,支配着劳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并规定着劳动教育教与学的方向。
(一)新时代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
《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的总体目标是,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培养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备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
(二)对劳动教育教学目标评价的具体要求
1.教学目标要体现劳动教育以提升学生劳动素养为核心的理念
劳动课程绝非单纯传授劳动知识和技能的课程,而是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创新的综合育人价值。劳动教育教学目标的确定,要在深入理解劳动教育的国家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明确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与育人功能,确立劳动教育目标的基础上,围绕提升学生劳动素养的核心,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学校的地域资源、文化传承、经验基础、队伍建设等条件,结合具体课程设置和学生情况,将劳动教育目标细化到每个教学中。
2.教学目标的设置要以学生为主体
制定目标的目的是,使学生明确通过学习最终实现的结果,教学目标是学习的出发点,也是学习的归宿。因此,制定教学目标时,一定要从学生实际出发,考虑学生的生活经验、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在教学目标阐述时,行为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若写成“教给学生……”或“培养学生……”,行为的主体就变成了教师,而教师的行为不是教学目标加以描述的对象。教师的行为应放在具体的教学流程中。
3.教学目标要具备层次性
学生间存在发展的差异、学力的差异和知识技能的差异,因此,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应该而且必须体现层次性。在学生发展的平均水平区域内兼顾优秀学生和后进学生,不能搞“一刀切”。教学目标设计的依据在于,使所有的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提高。在注重知识技能目标的基础上,要注重考虑学生的情意发展,即学生在课堂中表现出的情绪、感情、态度以及关心、合作、交往等,即要重视学生的课堂感受,关注学生个体情意纵向发展比较,把它作为和认知同样重要的要素在教学目标中加以确立。
4.教学目标表达要具有可测性
教学目标表达要具体、准确、科学,能明确度量学生学习行为的改变。让学生一看就明白学什么,怎样学,学到什么程度。教学目标的表述一般包含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行为结果。例如,表中“能分析技术对象的图样特征,会用手工或计算机软件绘制简单的技术图样”,目标清晰、具体、可测,既是学习的目标,也是评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