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不防范做法来避税会有哪些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些人为了避税可能会采取报低成交价、以租代售、假离婚、假赠与等做法。这些做法是不规范的,交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另外,这些做法表面上双方似乎省了一些税费,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1)报低成交价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为了减少税费,会刻意报低成交价。其实,买卖二手房报低交易价格,并不一定能省多少税费。因为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有专门的房屋评估价计算方法,如果发现成交价过低,会要求按照评估价来纳税。并且,签订这种合同,买卖双方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
比如一套房屋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300万元,而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部门及税务机关的成交过户价只有260万元。这样,剩余4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就被避掉。表面上看买卖双方避掉了4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税费,但如果买家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40万元,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卖方一旦催讨不着向法院起诉,不仅会因交易行为违规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经济处罚。
对买家来说,如果买家将来转让出售,将独自为本应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40万元差价付出代价。根据政策规定,房产转让出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合同上所签价款的差额计征税费。假设这套房屋的未来出售价为360万元,按其实际价格300万元计算,转手交易时只需交60万元差额的税费。如果按合同上的价格260万元计算,则转手交易时必须缴纳差额100万元的税费。
因此,买卖双方都应按实际成交价来向房管局申报,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2)以租代售(https://www.daowen.com)
有些卖家在转让持有时间未满2年的房屋时,为了省下增值税,商定先由买家租贷其房屋,直至产权证领取满2年后,之前交的租金转为定金,只要买家支付剩余房款,双方就可以办理相关二手房转让手续。这种做法存在的风险是,当双方约定的期限到了,房价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动。如果价格上涨,面临的可能是卖家毁约;如果价格降低,面临的可能是买家毁约。
(3)假离婚
政策规定,满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在出售该房产时免征个税。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缴纳个税。夫妻俩为了避税,开出离婚证明后,一方将自己名下的两处房产中的一处以赠与方式转到其配偶名下,这样就可以省下几万元的税费,然后再办理复婚手续。而离婚后再复婚,两道手续的成本却不足百元。
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的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但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情况,另一方将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假赠与
赠与与买卖适用不同的税收规定,假赠与虽然少缴了税,但购房者将来在卖房时就要承受本应由原来的卖房者承担的税款,即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也就是说,购房者再想卖掉通过赠与取得的房子时,扣除的金额就非常少,要缴纳的税款也就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