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激将点兵

五、激将点兵

(一)激将法

谈判的一方以过激的话语故意刺激对方的主谈人或其重要助手,使其感到如果再继续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则会直接损害其自身形象与尊严,从而动摇或改变其所持的态度的做法,称为激将法。其具体做法可分为直接刺激对方主谈人和间接刺激对方主谈人(即通过刺激其主要助手去影响主谈人)。谈判的一方可以以能力大小、权力高低、信誉好坏等作为武器去刺激对方。例如,卖方说:“买方谁是主谈人?我要求能决定问题的人与我谈判。”此话由于贬低了对方主谈人的权力,因而会激起对方(尤其是年轻、资历浅的业务员)使用“决定权力”。又如,在某个项目的谈判中,卖方主谈人不吃激将法这一套,买方反过来对卖方聘用的律师讲:“你是律师,知道买卖应公道。公道的价格不怕讲。贵方主谈人不告诉我方关于技术费的计算依据,我怎么能接受呢?”该律师无话好讲,反过来劝卖方予以配合,买方的目的达到了。激将法运用较普遍,且花样很多,不过使用时应注意:激将是用话语,不是态度。用的话要切合对方特点,切合所追求的目标,但态度要“和气”“友善。”谈判者如果用恶狠狠的态度对待对方,不但不能达到激将的目的,只会激怒对方,于事无补。

(二)宠将法

宠将法是指谈判者以切合或不切合实际的言语颂扬对方,给对方以友善的好感,从而使其放松思想戒备,软化其谈判立场,使自己的目标得以实现的做法。具体做法如下。

1.给对方主谈人戴“高帽子”

如对方是老年人,则抓住对方年老的特征,可用德高望重、老当益壮、久经沙场、经验丰富等语言;如是年轻人,则可用年轻有为、反应灵敏、精明强干、前途无量等语言。这些话中或许有切题之处,但讲这些话的人应明白其目的是拉拢对方,减缓对方进攻的势头。

2.组织个别活动

如单独会见主谈人,邀对方主谈人赴家宴,谈家常,谈个人爱好,把严肃的谈判气氛变得“生活化”,使讨价还价的气氛更缓和些;“宴请”对方主谈人去品尝名菜佳肴,体现“好客或义气”,在“干杯”中塑造“知己”,为谈判制造轻松的气氛。

(三)感将法

谈判的一方以温和、礼貌的语言,以勤勉、守信的行动使对方感到实在不好意思坚持原方案,而主动修改方案的做法,称为感将法。如有的商人,以“无知”作为自己的形象,竭力向对手“学习”;只要对方说了一些事,回答了自己的问题,就表示感谢,甚至照办;态度谦恭,尽力回答对方问题,让对方感到自己“实在”;准备资料很努力,有的当场写,说好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交,一定如期做到。当在对方印象中树立“实”和“诚”时,谈判条件自然会容易多了。例如,日本某公司为了争做某项目,不惜派了近百人次到买方现场搞技术交流,提供多个方案的大量资料,使买方感到“诚”。又如有的商人将自己的现报价与其已签合同都给买方看,使买方感到“实在”。感将法的目的是感化对方,并有力抵制对方讨价还价的攻势。

(四)告将法

谈判的一方在对方主谈人的上司面前说对方的坏话,以达到施加压力、动摇对方主谈人意志,或引起对方上级的不满,乃至撤换主谈人的目的,这种做法称为告将法。具体做法是:通过宴请或单独拜会对方上司,借机回顾谈判,分析症结,并对主谈人的态度予以抨击。例如,某国使馆商务参赞会见对方主谈人的上司时说,“贵方主谈人太死板,态度过于强硬,尽职得过头了”,要求其上司予以干预。使用告将法,要注意“状”要告得准确,告的是事实。此外,告将时,非不得已,不应提换将的要求。因为这样做一则可能伤害对方,二则对方的上司不一定会答应你,你也有可能失面子,再往下谈时就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