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复关与入世谈判的基本历程

二、中国复关与入世谈判的基本历程

我国复关与入世谈判基本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酝酿、准备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1986年7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为我国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做了思想和理论上的准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对外经贸活动日益频繁,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与关贸总协定进行联络。1982年,中国第一次派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了总协定第38届缔约方大会。1983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有关部门关于我国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报告。1985年4月,中国成为关贸总协定内发展中国家非正式磋商成员方,参加非正式磋商会议。

1986年1月,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访问中国,中国领导人正式表示要求恢复中国在总协定的缔约方地位。同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常驻代表正式向关贸总协定总干事提交了中国政府关于申请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地位的照会。从此,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经济贸易体制审议阶段(1987年2月—1992年10月)

关贸总协定要求申请加入方全面系统地介绍其经济贸易体制以供审议,中国申请复关,必须首先回答中国到底是搞市场经济还是搞计划经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改革始终是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的。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特别是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回答了我国复关谈判审议阶段的核心问题,关贸总协定对我国经济贸易体制的审议顺利通过。我国复关谈判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三)多边谈判阶段(1992年10月—2001年9月)

双边谈判是双边市场准入的谈判,是开放市场的谈判。在双边市场准入谈判中,有37个成员方提出与我国谈判,但我国最主要的谈判对手是美国,其次是欧盟。我国和美国的谈判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美国凭借其经济实力,要价很高,态度强硬,我国坚持谈判底线,同时也在我国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做出了必要的让步,终于在1999年11月与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欧盟在中美谈判结果的基础上对我国提出了新的要价,而且谈判态度也很强硬。我国始终坚持原则,坚守在中美谈判中的底线,同时在某些产品如陶瓷等的关税减让方面和保险许可证发放数量方面,适当照顾了欧盟的要求,并最终于2000年5月达成双边协议。墨西哥是最后一个同我国达成双边协议的国家。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中墨于2001年9月13日在日内瓦签署了双边协议。至此,我国结束了所有成员方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多边谈判法律性、专业性强,内容复杂,其主要工作是起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规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享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2000年7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重点转向多边谈判。在多边谈判中,我国始终坚持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努力使多边谈判的结果不与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不与我国的社会、政治制度相抵触;努力使我国所做的承诺与世贸组织协议的原则和规定相一致,与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相一致,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的承受能力相一致。经过一年多的谈判,终于在2001年9月17日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上就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所有法律文件达成了一致,完成了多边谈判。

2001年11月11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中国签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它标志着经历了15年的奋争与期待,中国终于昂首跨入WTO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