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沟通领域的谈判合作成效
习近平主席指出,“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实现战略对接、优势互补。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政策沟通中,尊重彼此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深入开展对话协商,谈判沟通,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做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机制平台、具体项目等对接工作,寻求合作共赢最大公约数。
(一)重视外交磋商
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一带一路”政策沟通,先后多次高频度出访,充分运用元首外交、高层会晤、多边峰会、专业论坛及各类国际组织、合作平台,就“一带一路”阐释共建共享的深刻内涵和积极意义,与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进行深入磋商,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共识,达成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合作。“一带一路”政策沟通取得重大进展和丰硕成果。
(二)打造合作平台
我国成功打造和举办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丝绸之路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成为“一带一路”各参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深化交往、增进互信、共商合作的重要平台。
(三)强化合作机制
我国政府不断强化和充分利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亚信会议、中国-东盟(10+1)、澜湄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图们倡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拉论坛、中国-中东欧16+1合作机制、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世界经济论坛、博鳌亚洲论坛等现有多边政策沟通和合作机制。
政策沟通
进展情况
同时,通过政党、议会、智库、地方、民间、工商界、媒体、高校等多元交往渠道,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形式多样的沟通、对话、交流、合作。组织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就共建“一带一路”相关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与相关国家先后组建了“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丝路国际智库网络、高校智库联盟等。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哈萨克斯坦等国都建立了“一带一路”研究机构,举办了形式多样的论坛和研讨会。中外高校合作设立了“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合作发展学院、联合培训中心等,为共建“一带一路”培养国际化人才。中外媒体加强交流合作,通过举办媒体论坛、合作拍片、联合采访等形式,提高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传播能力,让国际社会及时了解共建“一带一路”相关信息。
(四)达成广泛共识
“一带一路”倡议及其核心理念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联合国以及其他区域组织等有关文件中。201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乌法宣言》,支持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通过关于建立“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2016年11月,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协商一致通过决议,欢迎共建“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2017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第2344号决议,呼吁国际社会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并首次载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8年,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中非合作论坛峰会先后召开,分别形成了中拉《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特别声明》《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宣言》《关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等重要成果文件。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各参与国和国际组织本着求同存异原则,就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进行充分交流,协商制定经济合作规划和措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21年12月,中国政府已与145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合作文件,这些合作文件主要包括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与一些毗邻国家签署的地区合作、边境合作备忘录、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已由亚欧延伸至非洲、拉美、南太等区域。
(五)协商对接战略
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中国与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和多个国家、多个领域开展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质性对接与合作。在国际层面,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组织积极寻找共建“一带一路”的契合点。在区域层面,与亚太经合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上海合作组织、东盟、非洲、欧盟等对接互联互通蓝图和投资计划,与中东欧国家开启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黑海沿岸“三港合作”,共同推进中欧陆海联运快线建设。在国别层面,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俄罗斯的“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国“草原之路”、越南“两廊一圈”发展计划、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构想、沙特“2030年愿景”、土耳其“中间走廊”倡议、德国“工业4.0”契合、衔接。在专业领域层面,与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标准化联通、税收、知识产权、法治、能源、农业、海上、国际商事等专业领域开展了对接谈判与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