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有声语言谈判
艺术
有声语言,又称为自然语音,是指能发出声音的口头语言,它以口头表达和即时倾听为沟通方式,一般分为会话和独白两种。它是人类社会最早形成的自然语言,是最常用的、最基本的信息传递媒介。在谈判中运用的有声语言境界要高于日常的一般应用语言,常见的就有与谈判相关的专业语言、法律语言、外交语言、文学语言、军事语言、交际语言等。在谈判中,谈判者要善于根据谈判内容和情势需要,灵活地运用这些语言,简明、连贯、得体地表达思想和观点,多一些尊重、赞美对方之声,少一些蔑视、指责的人为沟通障碍,运用有声语言艺术恰当地表达问题,顺畅地沟通,从而引起对方的共鸣,促进谈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