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语言的原则
谈判语言与一般的语言在表达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有其内在的要求和应遵循的原则。谈判是双方意见、观点的交流,谈判者既要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又要认真倾听对方的观点,然后找出突破口,说服对方,协调双方的目标,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正如美国企业管理学家哈里·西蒙所说:“每一位成功的人士都是一位出色的语言表达者。”因此,要想掌握好谈判语言,必须要深刻了解、运用谈判语言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
谈判是围绕实现己方需求目标而展开的。目标是谈判的灵魂,整个谈判体系、谈判过程都是服从于谈判目标的各种元素(包括人)的集合。谈判的直接目标一般有两种:一是成交;二是比较选择,若条件相宜,可顺其自然地转化为第一种目标。在谈判的进程中,有时因准备不足,或双方利益差距太大,或双方心理差距偏远而导致谈判气氛不佳或恶化,往往会产生暂停谈判、中断谈判、以后再谈甚至终止谈判等结果。上述第二种目标在条件实在不适宜时,也会转化为以终止为目标的谈判。对于以成交为目标的谈判,因其涉及诸多利益的平衡、妥协,所以极富于策略性;但又因双方期待最终的合作,所以应注意维持良好的谈判氛围。此种谈判,应以使用礼节性语言、交际性语言、专业交易性语言、商业法律用语为主,但可穿插文学性语言、幽默语言,也可适当运用劝诱性语言。一般而论,切忌使用军事用语和威胁性语言。对于以比较选择为目标的谈判,一般应先摸底,不暴露己方目标,若条件相宜,可发展为成交谈判;若不相宜,则可终止谈判。若想暂停或终止谈判,最好使用外交语言,辅之以商业法律语言和礼节交际性语言,以便更好地体现己方的实力、风度和“买卖不成仁义在”的愿望,只有这样,才有今后合作、成交的可能。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是指表达思想、传递信息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且运用恰当的语言艺术为对方提供令其信服的证据。这是一条最根本的原则,是其他一切原则的基础。离开了客观性,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论一个人有多高的语言艺术,他所讲的也只能是美丽的谎言;离开了客观性,谈判也就不可能真正交易成功。
例如,在某科技园区引进企业谈判时,科技园区不可避免地要对园区的情况进行介绍,这时园区一方的语言表达要具有客观性,对自己园区的规划、引进政策等进行客观介绍。为了使对方信服,必要时还要请对方现场考察。相反,如果采取“涂脂抹粉”蒙混过关的做法,即使这次谈判过得了关,达成了所谓共识,但因偏离了客观事实,也就无法取得客商的真正信赖,为以后的扯皮埋下了祸根。作为入园企业,也要实事求是地说明自身项目的发展定位和发展需求,以便于园区评估和支持。
(三)逻辑性原则
谈判语言的逻辑性是指谈判者的语言要符合思维的规律,表达概念要明确,判断要准确,推理要严密,要充分体现其客观性、具体性和历史性,论证要有说服力。谈判者在谈判前搜集的大量资料,经过分析整理后,还要通过符合逻辑规律的语言表达出来,才能被谈判对手所认识和理解。在谈判过程中,无论是叙述问题,撰写备忘录,还是提出各种意见、设想和要求,都要注意语言的逻辑性。这是紧紧抓住对方,进而说服对方的基本前提。
提出问题、回答问题或者试图说服对方时,也要注意语言的逻辑性。提问要察言观色,把握时机,紧密结合谈判的进程并注意问题的衔接;回答问题要切题、准确,一般不要答非所问;试图说服对方时,要使语言充满强烈的感染力和强大的逻辑力量,真正打动对方,使对方心悦诚服。
(四)准确性原则
需求和利益是谈判的动力,谈判双方通过谈判说服对方理解、接受己方的观点,最终使双方在需求和利益方面得到协调和适应。所以这是关系到个人和组织利益的重要活动,语言表述上的准确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谈判双方必须准确地把己方的立场、观点、要求传达给对方,帮助对方了解自己的态度。如果谈判者传递的信息不准确,那么对方就不可能正确理解你的态度,势必影响谈判双方的沟通和交流,使谈判偏离正确的方向,谈判者的需求因此而无法得到满足。如果谈判者向对方传递了错误的信息,而对方又因错就错地达成协议,这样就会使双方损失巨大的利益。
有时候在谈判时,谈判者经常会出于表达策略上的需要,故意运用一种模糊语言,但要注意,使用模糊语言也要体现语言准确的指向性。换句话说,使用模糊语言正是为了更准确地传递复杂信息,表达错综复杂的思想。模糊语言规定了一定的理解范围,如果抛开了准确性原则,超出了理解范围,模糊语言就真地变成糊涂语言了。
(五)针对性原则
谈判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但谈判的对象和熟悉程度各有不同。要想取得谈判的成功,谈判者就必须遵循针对性原则,在语言表达上因人而异,根据情势变化有的放矢。例如,谈判对象由于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性格、兴趣等的不同,接受语言的能力和习惯、使用的谈话方式也完全不同。语言工作者发现男性运用语言理性成分较多,喜欢理性思辨的表达方式,而女性则偏重情感的抒发,使用情感性号召效果明显;性格直爽的人说话喜欢直截了当,对他们旁敲侧击很难发生效用,而性格内向又比较敏感的人,谈话时喜欢琢磨弦外之音,甚至无中生有地品出一些话里没有的意思来。除此之外,谈判双方还有老幼尊卑、亲疏远近、上下左右等各种关系的差异等,如果在谈判中无视这种差异存在,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势必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进而影响谈判的顺利进行。
根据谈判双方的熟悉程度不同,语言表达的方式也略有区别。如果双方经常接触并已成功地进行过多次交易,双方已经比较了解、熟悉,在谈判中就会少一些戒备、对抗心理,此种情况下,除使用一些必要的礼节性交际语言之外,应以使用专业性交易语言、商业法律语言为主,同时配之以一定的幽默诙谐性语言以使双方关系更加融洽、自然。而对于初次接触或很少接触,或虽进行过谈判但未获成功的双方来讲,则应以礼节性交际语言、外交语言贯穿始终,以缩短双方的心理、利益距离,提高双方的谈判兴趣与热情;以专业性交易语言、商业法律语言阐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建立信赖感,提高信任度;用留有余地的弹性语言来维持和进一步地发展双方关系,促使其由不熟悉转变为熟悉并进而向友好过渡。
(六)适应性原则
谈判者说话还要适应特定的语言环境。所谓语言环境主要是语言活动赖以进行的时间、场合、地点等因素,也包括说话时的前言后语。要根据不同的时间、场合、地点等随时调整语言的表达策略,采用与环境最为契合的表达方式。比如,这里的时间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指谈判进程中的不同阶段;二是指时机。在谈判的不同阶段,虽可根据不同的话题灵活地运用适宜的语言,但仍存在一定的用语原则。一般而论,在谈判的准备阶段,应以运用专业性交易语言、商业法律语言、外交语言、礼节性交际语言为主。在谈判的开局阶段,应主要运用礼节性交际语言、外交语言、文学语言、幽默诙谐性语言,这些较富于感情色彩的语言能够沟通双方的情感及心理,为谈判创造良好的氛围。在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之后,应以专业性交易语言、商业法律语言为主,配合一些情感色彩较重的语言,或相机使用威胁、劝诱性语言,以促成谈判。在谈判的结束阶段,若结局圆满,可多用文学语言、幽默诙谐语言等,以示庆贺,并辅之以商业法律用语,以促使对方维护、执行条约。若结局未达到预定目标或谈判中断、破裂,可多使用外交语言、礼节性交际语言,以示礼仪与诚意,为未来的可能谈判创造条件。谈判语言的应用还要讲究时机。在谈判中遇到出乎己方意料或一下子没有把握从而难以直接、具体、明确地做出决定与回答的情况时,应使用留有余地的弹性语言;当双方在某一问题上争执激烈,有形成僵局甚至导致谈判破裂的可能时,不妨运用幽默语言、文学语言、交际语言来缓解气氛,提供回旋余地;当涉及规定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等实质性问题时,则应运用专业交易语言、商业法律语言加以明确、规范和界定。
(七)灵活性原则
谈判至少有两个人或两方来共同参加,而不是一个人或一方。谈判过程中谈判双方你问我答,你一言我一语,口耳相传,当面沟通,根本没有从容酝酿、仔细斟酌语言的时间。而且谈判进程常常是风云变幻、变化无常的。尽管谈判双方在事先都尽最大努力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制定了一整套对策,但是,因为谈判对方说的话谁也不能事先知道,任何一方都不可能事先设计好谈话中的每一句话,所以必须懂得临场发挥、随机应变。
谈判者要密切注意信息的输出和反馈情况,在自己说完话以后,认真考察对方的反应。除了要仔细倾听对方的话,从话里分析、反馈情况,还要察言观色,从对方的眼神、姿态、动作、表情来揣测对方对自己的话的感受,考察对方是否对正在进行的话题感兴趣,是否正确理解了得到的信息,是否能够接受自己的说法。然后,根据考察的结果,谈判者要及时、灵活地对自己的语言进行调整,转移或继续话题,重新设定说话内容、说话方式,甚至终止谈判,以保证语言更好地为实现谈判目的服务。如果谈判中发生了意料之外的变化,切不可拘泥于既定的对策,应以不变应万变。不妨从实际出发,在谈判目的的规定性许可的范围内有所变通,以适应对方的反应。如果不能及时地以变应变,必将在谈判中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
(八)策略性原则
成功的谈判都是谈判双方出色地运用语言策略与艺术的结果。在谈判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下列情况:既需要主动与对方交谈,又不能显示迫不及待;既必须吐露真情,又不好意思直说;既想拒绝对方的要求,又不想恶语伤人;既不能说谎欺骗,又不便横冲直撞……因此,在双方洽谈过程中,为了随机应变,妥善地处理特殊情况,还需要掌握谈判语言的表达策略。往往同样一个要表述的问题或一段话,如果恰当地运用语言策略与艺术,就能够起到截然不同的效果。这种情况下,常见的谈判语言策略与艺术有以下几种。
1.委婉含蓄表达
例如,李代桃僵。周恩来总理面对外国记者提出的问题:“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有多少资金?”周总理回答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面额为10元、5元、2元、1元、5角、2角、1角、5分、2分、1分共10种,合计为18元8角8分。中国人民银行有全国人民作后盾,信用卓著,实力雄厚,在国际上享有盛誉”。这充分体现了周恩来总理答记者问的含蓄幽默,起到了意想不到的轰动效果。又如,围魏救赵。在一次商务活动中,甲方问道:“我想知道贵方对这个问题能采取的措施是什么?”乙方回答:“请阁下放心,我们是会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的。而我们倒真有点担心,如果贵方的经营状况恶化下去,你们是否仍有履行承诺的能力?”乙方提出的问题形成了对甲方的攻势,使其陷入困境,乙方就无须再对原来的问题做出回答。再如,诱导否定。甲方在与乙方谈判时说:“现在很多新的政策即将出台,所以还是等一等再说吧”。乙方说:“你是否知道银行又要降息?降息的情况如何?”甲方说:“我不知道降息的比例,但知道降息的大致时间,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保密的?”乙方急忙说:“不是保密的”。甲方说:“不是保密的吗?那你说是什么时间呢?”乙方无言以对。
2.转移话题
例如,答非所问法。王某因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批评并扣发工资奖金,下班时他与赵某同行,便对赵说:“打一会儿麻将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扣我的奖金?”赵说:“今天的电影不错,我们去看电影吧!”赵某采用了答非所问的方法回避了不便于回答的问题。又如,节外生枝法。某电影院的服务员怀疑一位青年没买票,说:“同志,请把票拿出来。”青年人因被怀疑而表示不满,一边拿票,一边吵闹,训斥服务员。服务员赔礼道歉也无济于事,于是严肃地说:“政府有明文规定,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您违反了规定,请跟我出来一下。”话题一转,青年便软了下来,乖乖地坐下了。再如,打断引开法。张总是某大型商务谈判的负责人,因患血癌住院,张的助手闯进病房冒失地问:“张总,听说您这病是……”张总为了稳定谈判人员的情绪,急忙打断,说:“小毛病,不要紧。谈判进展如何?”张总巧妙地引开了助手的话题。
3.正话反说
如,反语。谈判的一方对对方斤斤计较的态度忍无可忍,便说道:“您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真令我佩服,也值得我学习。”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我也像你这样斤斤计较,谈判肯定会不欢而散。又如,反问,包括肯定型反问、拒绝型反问、否定型反问、讽刺型反问,回击型反问,探测型反问、悬念型反问等。张三问李四:“老五最近生意好吗?”李四说:“他出事了你不知道?”张三忙问:“出了什么事?”李四通过反问,激发了张三的好奇心,对此事产生了兴趣。
4.诙谐幽默
运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有助于创造和谐的谈判气氛;可以更加艺术地传递感情,暗示意图,加深对方对你的印象;可以有效地避免尴尬、缓和气氛;可以使批评变得更加委婉友善;能够增加谈判的力量、避开对方的锋芒;能为谈判者树立良好的形象等。比如,有个批发商征求他的零售商的意见,问道:“我的商品如何?”对方答道:“感觉像口香糖,可以嚼,就是吞不下。”零售商用幽默的语言对商品进行委婉的批评,这比直接指出来要艺术得多。
谈判实践证明,谈判者只有深刻了解并运用谈判语言的基本原则,才能够提升谈判语言表达能力与艺术性,在谈判中谈圆说通,促进谈判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