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都大北城与大汉城问题
众所周知,战国时期赵都邯郸故城由相对独立的王城和居民城两部分组成。王城即宫城,俗称为赵王城;居民城,也有的称为廓城,今按相对位置则多称为“大北城”。至于两汉时期的赵都邯郸,一般认为是以战国时期赵都之居民城也即“大北城”为基础,经维修利用而形成。而且,笔者还曾提出在西汉吴楚七国之乱后,因赵都邯郸城曾遭到严重破坏,又兴建了范围较小的新城,且以“大汉城”和“小汉城”为名以示区别,并认为大、小两汉城最初很可能同时使用,直到东汉以后大汉城才逐步被小汉城取代而废弃。[54]那么,战国时期的“大北城”与两汉时期的“大汉城”究竟是如何演变的,或者说二者的具体范围是否完全重合,是否存在变化呢?按照以往的观点,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或者至少截至目前尚无人提及其间有何大的变化。
究其原因,除了文献资料匮乏或失载等因素外,与考古资料较少或有限也不无关系。因此,有必要将近年来部分新的考古发现及所获资料予以简要梳理并叙述如下。
自2009年5月开始,为配合邯郸市区旧城改造,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分阶段对大北城南垣进行了详细勘探调查,进一步确定了地下城垣的位置和范围,并发现了新的东南城角。其中5—6月间,除对今中华大街以东地下墙址作了探查,并在距中华大街250米处的贺庄村中部发现一条宽10余米与南垣相接并转向北去的地下城墙,也即过去所称的东南城角外,还发现南垣在此并未中断,而是呈丁字形继续向东延伸。9月,对中华大街以西至107国道(邯磁公路)间的五仓区所涉城垣作了探查,在渚河路中心线以南,西端相距约360米、东端相距约210米处东西一线,均发现有保存状况不一的大北城南垣地下墙址。10月,对贺庄村以东至维多利亚港湾(原市啤酒厂)段进行了勘探;次年3月,又对该段东端进行了复查和定位,发现大北城南垣由原贺庄城角继续向东延伸约400米,于今渚河路中心线南侧120米、光明大街以西75米处原邯郸啤酒厂院内北转,过渚河路北去。地下城墙宽25—30米,距现地表深8—9米,残高约1米。墙体为花土,内含陶器碎片、砖块、红烧土粒等,由人工夯筑而成,夯迹明显。从新发现墙体来看,东延部分与南垣连为一体,北转部分恰与今曙光街方向原发现的“大北城”东垣处于南北同一条线上,且墙体规模大体相同。并由此判定,“原啤酒厂院内才是‘大北城’真正的东南城角,而南垣的长度也应由原3090米修正为近3500米”,城址面积也由原来的1380多万平方米修正为约1390万平方米。[55]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间,在对陵西大街与水厂路东北角的上都名苑深约5米的建筑基础实施勘探时,于地槽北壁发现了横贯东西的城墙基址及墓葬等遗迹。槽内城墙长约342米,顶部距现地表约2.2米,残存最大高度为4.3米。经解剖发现:西段墙体坐落在细黄淤土及其下的灰褐土上,皆为不含文化遗物的自然堆积;断面呈梯形,上宽6米、下宽7米、残高1.2米;墙土呈灰褐色,内含部分料姜石和细黄土,偶见陶片或兽骨,夯打坚实,夯窝密集,夯层清晰,层厚6—18厘米;夯土墙南北两侧基部有垫筑的护坡或塌落形成的坡状堆积。东段墙体分内、外两重,北侧即内侧墙体纵剖面呈梯形,现可见残高1.8米,上宽6.5米,基底宽7.1米,层厚6—16厘米,墙土及堆积情况与西段类似,应属同一墙体;南侧即外侧墙体叠压在内侧墙体护坡之上,经探查槽内东西长约90米,南北宽约30米,本次未能解剖至南边,现残存高度1.8米,经探查宽约30米,墙土呈黑褐或深灰褐色,质坚,夯层清晰,层厚5—16厘米,内含烧土块、草木灰,并夹杂有较多的碎瓦片或陶片等,其修筑年代或时间要晚于北侧墙体,夯筑质量也略逊于北侧墙体。此外,在西段城墙外侧还发现一组南北向排水管道,方向约3°,计3道,呈品字形上下排列,分别由圆筒形陶管套接而成,北高南低,高差约0.3米,残存长度11.4米。单节陶管一端略粗,直径约0.3米,长0.42米,两端接头处饰横向瓦棱纹,管身饰纵向绳纹,管道内填满淤土或淤沙,显然属于排水设施。因其北端距城墙基部宽约24米已被施工破坏,与城墙间交接关系已不得而知,但从断面看似叠压在城墙塌落土层之上,铺设年代应与城墙同时或略晚。另在夯土墙上或紧靠城墙内侧发现东汉墓葬5座、唐墓2座。[56]
2012年3月间,在对渚河路与滏河大街交叉口东北角的新东方购物广场已开挖的基槽实施勘探时,于地槽东部发现一道南北向夯土墙遗迹,并对残存夯土墙南、北两端作了解剖断面,采集了部分陶片标本,还在地槽内夯土墙中上部偏东处清理宋代残墓一座。北侧墙体基底宽约20米,距地表深10—10.4米,分内外三重,似分阶段或经补筑形成,现顶面距地表约8米,残高1—2米,夯层一般厚5—15厘米,少数厚30厘米。主墙体位于最外侧(东侧),底宽约14米,顶宽约8.4米,残存厚度1.5米,为红褐与黄褐色混合土,夯层下部较薄,上部较厚,夯窝清晰,内含少量陶片;中部墙体打破或叠压在外侧墙体之上,基地宽约6米,残存厚度0.8米,为黑色土,夯层明显,夯窝清晰,夯打坚实,其内基本不含文化遗物;内侧墙体向下开挖有基槽,打破并斜倚在中部墙体之上,底宽4.5米,厚存1米,为黄褐色土,夯层清晰,夯打不甚坚实,内含少量陶片和瓦片。南侧断面为地槽南壁,上部已喷浆加固,槽内暴露部分基底宽约13米,底面距现地表约11米,夯层厚5—15厘米,以5—10厘米居多,内含少量陶豆、瓦片等遗物。墙体分三次夯筑,但先后次序及土质土色与北侧不同。西侧墙体最早,底宽约4.5米,为黑褐色土,中部黑色土墙体打破西侧墙体,东侧黄褐土墙体又打破中部墙体,夯筑以中部墙体最为坚实。根据夯层中出土的陶片、瓦片等,初步判定夯筑墙体的年代为战汉时期。此外,为了搞清本墙体的走向及范围,2015年5—6月间又进行了追踪勘探,发现墙体由此向南跨越渚河路延伸至邯郸大学西侧的宝恒汽车配件维修城内,因该处地面硬化而未能勘探,其南亦无墙址发现,似已中断,现查明部分南北长350余米;由此向西横跨滏河大街也勘探发现一条东西向地下墙体,现已追溯至滏阳河罗城头闸附近,其显然属于由宝恒汽配城转角向西的连续墙体,查明部分东西长670余米,故本墙体应属与过去所发现墙体关系尚不明确的一段新的城墙基址。
2012年4月,在配合渚河路以南、浴新大街以西、邯磁公路以东、水厂路以北城区改造时,于赵都新城三号(S3)地块15号住宅楼基槽东南部,发现并解剖发掘了一段东西向城墙基址。据观察分析,该城墙应与其东侧上都名苑所发现夯土墙为同一道墙体。从城墙横断面来看,暴露部分底部总宽约27米,残高4.7—5.1米,墙体由主体墙和内、外五重经夯筑的附加墙(有的或为护坡)组成。其中主墙体及内侧附加墙或护坡,基本以地势较高的生土底经修整并铺垫一层厚0.1—0.25米的红土为基础,南北宽12.45米;外侧数重附加墙体及护坡则多直接叠压在战汉文化层之上。主体墙及内外附加墙体,不仅夯层厚度及土质土色不同,主体墙夯层厚仅4—14厘米,附加墙夯层则厚薄不等,薄者10厘米左右,厚者40—60厘米,甚至厚达1米以上;而且包含物品种多寡不一,主体墙仅见部分红土块和料姜等,内外第一或第二重附加墙包含物也很少,外侧第三重附加墙夯层中则夹杂有少量绳纹灰陶片、瓦片、空心砖块等。尤其主体墙上半部局部叠压在外侧第一道附加墙下半部之上,外侧第一、二附加墙之间和内侧附加墙北侧底部,还分别叠压有一条口宽1.4—1.8米、底宽0.8—0.9米、深0.9—1.1米断面呈斗形且与城墙平行的沟槽,外侧附加墙上半部也发现一条口宽4.25米、深3.7米,与城墙平行且打破第二、三重附加墙的漏斗形壕沟;外侧墙体下沟槽经夯打填实,内侧墙体下沟槽填以较疏松的黄褐土,外侧壕沟底部则填有鹅卵石、绳纹灰陶片、瓦片等。本段城墙与过去探明的由庞村转角沿渚河路以南向东延伸的“大北城”南垣处在同一条线上,且走向、宽度基本一致,说明该墙体即大北城南垣之一段,但复杂的多重墙体和交错的叠压层次,以及宽窄不一的沟槽、壕沟和不同的包含物等,又说明本墙体曾经多次拓宽、加固或补修,其中的沟槽或壕沟还很可能与不同阶段墙体的排水系统或防御设施有关。
根据上述新的考古发现,至少可以说明以下几点:一是近年考古勘探或发掘所发现的墙体主要集中在战国大北城或两汉“大汉城”南垣一线,从而证明今邯郸城区之下确实还保存有较为完整或断续相连的战汉时期大城南垣基址。二是所发现的南垣墙址并不是东西一条直线,而是弯弯曲曲、左右摆动和充满变化,但总体上均位于今渚河路以南200—360米范围之内,这很可能与当时的自然地势和地貌环境有关。三是所发现墙体多数并列数重,且夯土层次结构、厚度密度、土质土色、叠压关系和包含物等也存在明显变化,这除了在修筑过程中采取错列叠筑工序及夯筑先后次序或人工作业等原因形成的差别外,最主要的应属后期拓宽、加固或补修等原因所致,说明城垣年代跨度较大,延续使用时间较长。四是南城垣由贺庄又向东延长了约400米,并在维多利亚港湾即原市啤酒厂内又发现了新的城角,说明原大北城或大汉城至少出现过今贺庄和啤酒厂两个东南城角,城区范围也有所变化。五是在原大北城东侧又发现了新的城墙及城角基址,其虽然与大北城或大汉城尚不连接,但从位置上却与前者的南垣处在同一直线上,说明期间很可能也存在着某种联系。
既然如此,可以说又向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大北城或大汉城究竟有几个东南城角,其说明了什么或意义何在?二是大北城或大汉城本身是否存在过变化,其城区范围究竟有多大?三是大汉城与大北城是否完全重合,两者间是否存在过变化?对此,可以说目前我们确实还难于作出圆满的解答。原因是所发现城址多为地表勘探所获,即使进行过发掘解剖,发掘面积也非常有限,只能作为局部现象或个例,更主要的是战汉两类遗存因经过当时及其后长期的翻扰,致使两种遗物相互混杂而难于准确区分,从而对墙址年代的判定造成了困扰。即使如此,笔者仍然认为无论大北城与大汉城本身或两者之间还是应当存在有变化的。从两者本身而言,每处或历次墙体发掘都可发现,墙体多有加固、拓宽或补筑现象,当然也不排除因国力盛衰、人口变化、墙体本身或环境因素等重筑墙体,以及拓宽或缩小城区使用面积的可能。如两汉时期即存在过大汉城与小汉城的区别和变化,那么在战国至西汉前期长达200多年的都城历史中,大北城或大汉城东南城角由今贺庄村向市啤酒厂或相反方向位移,城区面积也在1380万—1390万平方米之间转换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新发现的邯郸大学西侧的城角,也不排除属于大北城或大汉城又一东南城角的可能,如此则城区范围会更大。从战汉两座大城而言,鉴于现有资料尤其是城垣确切年代尚难准确判定,我们还不敢妄下结论,但既然同朝同代或同一时期的城垣及城区范围都可多次发生变化,那么我们自然相信经改朝换代两个时期的城址绝不可能毫无变化,有可能的只是时间早晚或何时变化我们尚未识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