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定都长安,封锁匈奴和边地商人东移赵国地区

二、刘邦定都长安,封锁匈奴和边地商人东移赵国地区

西汉建立之初,匈奴“与汉关故河南塞,至朝那、肤施,……刘敬从匈奴来,因言:匈奴河南白羊、楼烦王,去长安近者七百里”[2]2719。索隐:“二者并在河南。河南者,案在朔方之河南,旧并匈奴地也,今亦谓之新秦中。”匈奴势力南下越过长城,方便了朔方郡附近的边地商人从事贸易,但也使关中地区更易受到匈奴攻击。高祖进入关中之后,于二年十一月“缮治河上塞,六月,兴关中卒,乘边塞。”[4]33征发士卒,补充兵力,修缮长城要塞,防备匈奴的入侵。汉朝在上郡一带的严密防御,限制了匈奴的南下,也间接限制了这一地区商人的边境贸易。随后,匈奴势力开始从雁门、云中、代郡这些对匈奴封锁不太严密的地区南下侵扰汉朝。三郡在项羽封建时属赵歇的代国,高帝三年(前204年),韩信、张耳讨灭陈余和赵歇,三郡属汉;四年以后,雁门、云中属张耳的赵国。三郡与匈奴接境,时常受到匈奴的攻击,是汉匈对峙的前线地区。

与修筑各种防御设施相对应,汉政府颁布了《津关令》:“越塞阑关,论未有□,请阑出入塞之津关,黥为城旦舂;越塞,斩左止(趾)为城旦;令、丞、令史罚金四两。智(知)其请(情)而出入之,及假予人符传,令以阑出入者,与同罪。”[5]83《津关令》规定出入关塞必须持有“符传”,汉匈边境地区的“津关”重在限制人员、物资、武器、马匹、金属等战略物资流入匈奴。[91]

此外,还有“关市”贸易管理规定,“关市”是设在边境地区互市市场。[92]《史记·汲郑列传》裴骃《集解》引应劭曰:“律:胡市,吏民不得持兵器出关。”[2]3109《汉书·汲黯传》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律,胡市,吏民不得持兵器及铁出关。”[4]2321这一规定在景帝、武帝时期一直都在执行,(宋子惠侯)“孝景中二年,坐寄使匈奴买塞外禁物,免。”[4]588列侯因为违反禁令与匈奴交易而受到处罚。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后浑邪王至,贾人与市者,坐当死五百余人。黯入,曰:……愚民安知市贾长安中而文吏绳以为阑出财物如边关乎?”[4]2320应劭曰:“阑,妄也。律,胡市,吏民不得持兵器及铁出关。虽于京师市贾,其律一也”。臣瓒曰:“无符传出入为阑也”。限制、禁止与匈奴之间的物资贸易是“津关令”的核心内容之一。

西汉初期,张苍主持了这一地区的边境防务,“汉王以苍为代相,备边寇。已而徙为赵相,相赵王耳,耳卒,相赵王敖。复徙相代。(高帝五年七月)燕王臧荼反,高祖往击之,苍以代相从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为北平侯。”[2]2675赵王歇在击败张耳后分代地王陈余,陈余被杀后代地为汉郡,直到高帝六年(前201年)才封刘喜为代王,当时张苍已经进入中央政府。汉初,诸侯王相国实际掌控诸侯王国,张苍以“代相”“赵相”的身份作为三郡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主持对匈奴的防御工作,加上赵王张耳、张敖父子对汉朝的忠诚,[93]在韩王信叛乱以前,汉朝在代郡一带对匈奴的防御是成功的,至少没有与匈奴势力勾结,也看不出地方政府与商人势力勾结从事贸易走私的痕迹。

高帝六年,高祖下令军队复员,赵、代边郡地区没有出现战国后期赵国、秦朝那样驻扎数十万军队备胡的现象,依赖军市赢利的商人群体只能通过边境贸易获利。汉朝封锁边境和《津关令》及“关市律”实施的结果,使汉匈之间贸易往来受到限制,依赖汉匈贸易获取利益的边地商人受到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