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立而王”:理想与现实
当我们明白了荀子所说的“义”具有丰富的含义之后,我们来理解荀子的“义立而王”便可有确定的下手之处。在荀子看来,统一天下之道在于王道,而王道的核心在于以礼义为最重要的内容。君王选择王道,立国措施皆必须以礼义为标准,用荀子自己的话来说,“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者,仁者不为也”[1]67-68。而对于君王和各级官僚,也必须以礼义约束自己,做好表率的作用,如是,则“下仰上以义矣,是基定也,基定而国定,国定而天下定”。能够实行王道,则能够得百姓之力,得百姓之死,得百姓之誉,如是,则天下归顺,万事太平,故云:“彼王者则不染,致贤而能以救不肖,致强而能以宽弱。”[1]61荀子甚至对此有非常明白的描述:“上好礼义,尚贤使能,无贪利之心,则下亦将綦辞让,致忠信,而谨于臣子矣。如是则虽在小民,不待合符节,别契券而信,不待探筹投钩而公,不待冲石称县而平,不待斗斛敦概而啧。故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百姓莫敢不顺上之法,象上之志,而劝上之事,而安乐之矣。”[1]142在荀子看来,明主若能“明礼义以壹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覆之,养长之,如保赤子。若是,故奸邪不作,盗贼不起,而化善者劝勉矣”[1]114。[123]我们不能说这是荀子所理想的王道政治的完全的图景,但它的确可以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荀子心目中的王道所具有的特色。无疑的,王道的实现在荀子那里必须仰赖仁人、明主,而这一点恰恰是荀子王道观的重要特点。明主因其德慧和知能而能承担此一重任,用荀子自己的话来说,“其知虑足以治之,其仁厚足以安之,其德音足以化之,得之则治,失之则乱。百姓诚赖其知也,故相率而为之劳苦以务佚之,以养其知也;诚美其厚也,故为之出死断亡以覆救之,以养其厚也;诚美其德也,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以藩饰之,以养其德也。故仁人在上,百姓贵之如帝,亲之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者,无它故焉,其所是焉诚美,其所得焉诚大,其所利焉诚多”[1]107。如果说,王道社会有何突出的特点的话,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至少有一点,即是人主与百姓的关系和谐融一,“百姓贵之如帝,亲之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者”,这可以理解为“义立而王”的王道社会,“义道”落实而后有的理想图景。
当然,荀子言“义”在理想的一面之外,也有现实的规定,荀子云:
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然则凡为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背信而天下乱。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此君人者之大本也。[1]189-190
这里“义”与“恶”和“奸”相对而言,指的是原则和标准,故荀子认为“义”乃用以“限禁”奸恶。但是,“义”除了“限禁”之外,还有“节”的作用。按照杨倞的解释,“节”也是“限禁”的意思,不过,俞樾不同意,因为依“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义”之“节”的意思显然与安和、调适之意相近,而与“限禁”的意思较远,故俞樾以“适”训“节”。这样一来,“内外上下节者”,指的是人与物、主与民因“义”而处于安和调适之状态。除此之外,“义”还与“分”连在一起,荀子说:
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1]94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1]86
“分”说的是职分,用以规定人的身份、等级等;人依其“分”而行其事,行其事而得其所宜,亦即具有“度量分界”。在荀子看来,因为人具有天生的不可去的欲望,而且这种欲望又永难满足,但人们所处的现实世界的物品却有限,若纵人之欲,那么在欲与物之间就会造成紧张,进而使人群陷入“争乱穷”的境地。荀子以“义”为原则来调节平衡这种紧张,使欲与物能够相持而长。这样,“义”的基本作用在于通过“分”而使人群处于“群居和一”的状态,社会即处于正理平治,而这就是荀子所向往的王道之治。[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