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定义的“性朴”——在“性善”批判中回复“生之谓性”的前理解
那么,是否“性朴”或“无善无恶”的提法,在荀子人性论研究的脉络中,是一种错误与误解呢?其实,说荀子是“性朴”或“无善无恶”可以说是清楚地指出荀子所掌握的“性”的定义,看出荀子之“性”与孟子具有“良知”与“良能”的“性”不同,[97]而类同于告子的性论;然而却讲得太快,错置荀学的关键所在,而误将荀子对“性”的定义直接地作为“性”的价值来论。
就荀子对于“性”的定义来说,的确可以说是“无善无恶”的自然之性,正如《荀子·正名》中所言:“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19]412也就是说,荀子认为“性”就是人最原初的状态之总称,而此“性”是一种不待学、“不事而自然”的本能。这也就是项退结所说:是一种未经意识、反省、考虑与抉择的“人之行动”(actus hominis)——一种非关道德的行为。[98]
正因为荀子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正名》)[19]412,“性”所生发的情绪与行为是一种感官欲望与身体的自然萌发,那是一种中性的情绪。这与孟子所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尽心上》)强调“性”本身所体现出的便是具有价值义的“良知”与“良能”是不同的。孟子所言是一种“属人行动”(actus humanus)——一种道德面向的表述行为。[20]5
就荀子而言,孟子称之为“性”,具有价值义的“属人行动”,荀子将之归诸“伪”——“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而此“人为”之“伪”是“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正名》)[19]412的结果,而与“不学而能”的“性”不同。亦即《中庸》里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21]879皆非“性”分中事,而是后天人为成就“伪”的境界。是以,在荀学的脉络中,《中庸》所说的“率性之谓道”的“率”解释为“统帅、率领”是有其道理与合理性所在的。[99]
由此,暂且不论“性善”“性恶”或“性朴”,至此基本上可以将荀子与孟子区分为两种性论理路——“逆性的”与“顺性的”人性观。[100]这两种人性观正好由“率性之谓道”一句之解释体现出荀孟人性论的差异:或统帅以逆性,或遵从而顺性。荀子的逆性工夫意味着“性”原初并无内在价值所在,是以只能逆之;孟子的顺性工夫则强调“性”本有“仁义礼智”四端,故而能顺之以行。就如同蔡锦昌所指出:荀子之“性”必须“在天性之外设想办法”,而孟子的“性”则是“在天性之内就有办法”。[22]136
那么由此可以确立荀子所谓的“性”是没有价值根源之性,是以不能将之归诸“性善”一系。但在此须进一步了解的是:此一不具道德性的“性”为何?事实上,荀子的“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此一对“性”的定义即与告子所谓“生之谓性”的定义是一致的。事实上可以说,至少在先秦时期,以“生”训“性”是当时普遍的理解与共识,亦即认为“性”便是人或物生来所赋予的能力与倾向。[23]93甚至可以说“生之谓性”才是汉语哲学场域中当时的前见(vorsicht)。[101]亦即每个理论的讨论背后,都蕴含着一个潜在的预设,而唯有建立在此一共同预设的基础上,才可能进行论辩。[102]此处先秦时期人性论的讨论,即建立在“生之谓性”的前见上;然孟子在讨论与建构人性论时,否认与质疑此一前见,欲从“性”的定义之根源处正本清源开展其论述。此即中国思想史中有名的孟告之辩:
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告子上》)[17]193
孟子此处借告子之口讲述当时对于人性论的“前见”——“生之谓性”,并予以否认,认为这会导致“人之性”和“禽兽之性”无别的困境。[24]147由此可以确立的是:孟子的“性善论”与“生之谓性”有着不同的“前见”而形成两个不同的系统。
而“生之谓性”这样的“前见”,不仅为告子所接受,儒家的孔子与荀子也同样采取此一“前见”论性。孔子便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25]154此如邓公玄所指出这是一种自然之性的表达,与告子“食色,性也”的表述都是建立在“生之谓性”的脉络上的。亦即,孔子此处未明确道出“性”之善恶的概念,而仅仅是指出“性”作为人生而有的状态与特质。[26]16-17
至于荀子则是有意继承孔子的性论系统,回到“生之谓性”的“前见”之中去论述,是以他批评孟子:“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祇敬之。”(《非十二子》)[17]94亦即荀子认为孟子将“性”的定义任意改易,赋予“性”神圣的价值内涵而过分遵奉与文饰“性”的道德意义,将“性”作为人禽之辨的关键,视作“人之所以异于禽于兽者几希”之“几希”(《离娄上》)[17]145处。
但如此赋予“性”道德内涵,将“良知”与“良能”归之于“性”,却是一个过于冥契主义(mysticism)[103]的论述——既幽微又无从论证的提法。荀子认为:这相对于儒家的礼义典范,是一种形上的,太过形上的表述;对于“性”的自然义与人禽与共的普遍性而言,是一种“人性的,太人性的”[104]定位。正因为孟子的“四端之心”与荀子从现实社会建构的“经济人”好利恶害的“实然”不同,是以被认为是“无辨合符验”(《性恶》)[19]441的“人性”论述。
关键即在于荀子的“性”是人禽与共的自然状态,而孟子的“性”是人禽之辨的道德价值;此正如王楷所指出:孟子的“四端之心”是一种“本质”(essence),而荀子的“生之所以然者”却是“生理本能”(appetency)。[27]55关于这点并不难理解,在当前学术界也基本无争议。但此处的关键在于:当学界普遍认同荀子之“性”是作为一种生理的欲望与本能后,便以此表述荀子并非“性恶论”者——因为生存的本能与冲动岂可说善恶?由此诉说荀子是为无善无恶论者或是性朴论者。
而学者用以证明荀子是为性朴论者的关键文献,即是引用《荀子·礼论》所谓的:“性者,本始材朴也。”[19]366如唐端正便认为荀子所论之“性”非“性恶”的,是“性朴”的。[28]202然而如探究荀子人性的论述,显然一再地是将孟子作为“批判的他者”而发,而非自发性地论述,[105]是以所谓的“本始材朴”是针对孟子将“性”赋予道德价值内涵,将仁义礼智信“五行”带入人性之中,[106]而“祇敬之”,将“性”作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所在。
是以可以说,荀子所说的“本始材朴”并非价值论述,而是“定义”上的辩证。所谓“性者,本始材朴也”须与“伪者,文理隆盛也”(《礼论》)[19]366对看:“材朴”是指就“性”的定义而言,所指涉的应该是其原始的状态,不应该将任何道德内涵加诸其中——就如孟子“四端”的论述那般——这也才符合“性”“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性恶》)[19]435的特质与定义。
正因为荀子认为“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性恶》)[19]439,“礼义”之“善”是透过后天的学习而来,这也正符合其在定义性伪之分时所作出的区别。所谓“伪者,文理隆盛”,也就表示了“礼义”所成就的“文理隆盛”是透过“人为”而形成,这正与“性”的原始意义相对。[107]一旦把任何后天道德的内涵与价值纳入“性”之中,便不符合荀子对于“性”——“不可学,不可事”的定义。是以由此可以确立,荀子之“性”是原始的质朴之“性”,而不能具有道德内涵而将之建构为“性善的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