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竞赛规则简介

四、跆拳道竞赛规则简介

(一)跆拳道的场地

跆拳道的比赛场地是长12米,宽12米的水平的、无障碍物的正方形场地。场地的地面应为有弹性的垫子。必要时比赛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高出地面50~60厘米,为了安全,比赛台的支撑装置与地面的夹角要小于30°。

1.比赛区域的划分

(1)长12米,宽12米的比赛场地,中央长8米,宽8米的区域为比赛区,其余部分为警戒区。

(2)警戒区和比赛区表面用两种不同颜色划分,同时用5厘米宽的白线区分。

(3)划分比赛区和警戒区的线称为警戒线,比赛场地最外边的线称为边界线。

2.位置

(1)主裁判区。距离比赛区中心点向第三边界线方向1.5米处。

(2)副裁判位置。第一副裁判面向比赛区中心点,在第一边界线中心点向后0.5米处;第二副裁判面向比赛区中心点,距第二边界线底端角0.5米处;第三副裁判面向比赛区中心点,距第四边界线顶端角与第二副裁判对称的地方。

(3)记录员位置。从第一副裁判位置向后1.5米,再向左3米。

(4)临场医生的位置。记录员位置向右6米处。

(5)运动员位置。由比赛场地中心点面向第一副裁判左右各1米处为运动员位置,右侧为青队位置,左侧为红队位置。

(6)教练位置。双方教练员在位于本方运动员后方的边界线中心点向后1米处。

(7)检录处。可在比赛场入口附近设置检录处,在运动员进入场地前对护具等进行检查。

(二)运动员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戴中国跆拳道协会(简称中国跆协)认可的道服和保护用具。

(2)比赛选手应戴好护身、头盔、护裆、护臂、护腿后进入比赛区域,护裆、护臂、护腿应戴在道服里面。

(3)运动员资格。①属于某个在中国跆协注册的团体会员;②当年度登记注册的运动员;③必须持有中国跆协颁发的段位证书,或根据比赛要求持有相应的段位、级位证书。

(三)跆拳道的服装

跆拳道的服装称作道服,其款式、颜色都是特定的。系扎道服用的腰带颜色各异,以其颜色可以区分运动员的段位级别,见表7-2-1。

表7-2-1 以跆拳道的服装区分运动员的段位级别

(四)跆拳道运动员重量级别的划分

跆拳道同许多搏击型项目一样,在比赛中为保持公平性,需要划分重量级别。跆拳道重量级别划分如下:

表7-2-2 跆拳道运动员重量级别的划分

奥运会比赛重量级别划分如下:

(五)跆拳道的比赛时间

跆拳道的每场比赛分为3局,每局比赛时间为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青年锦标赛每场比赛为3局,每局比赛时间为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六)称重体重

(1)参加当日比赛的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开始前1小时必须称重完毕。

(2)称重时,男运动员着内裤,女运动员着内裤、胸罩,如运动员要求,也允许裸体称重。

(3)第一次称重不合格时,在规定称重时间内,可以再给一次称重机会。

(4)为了避免称重不合格,组委会要准备一个与正式体重秤相同的体重秤,放在运动员驻地或附近供测试。

(七)比赛程序

1.点名

该场比赛开始前3分钟开始点名,共点名3次,比赛开始后1分钟仍未到场者,按自动弃权论。

2.检查

点名后的运动员必须接受身体、服装和护具检查,不得携带任何可能给对方造成伤害的物品,检查员由中国跆协或组委会指定专人,运动员不得有任何不服从的表示。

3.入场

检查后,运动员和一名教练员进入比赛场地指定位置。

4.比赛开始和结束

每局比赛主裁发出“Shi-Jak”(开始)口令即开始,主裁判发出“Ke-man”(停)口令则结束。

5.比赛开始前及结束后的程序

(1)双方相向站立,听到主裁判发出“cha-ryeot”(立正)和“Kyeong-rye”(敬礼)的口令时互相敬礼。要求立正,双手握拳置于身体两侧,腰部前屈不小于30°,头部前屈不小于45°。

(2)主裁判发出“Joon-h”(准备)“Shi-Jak”(开始)口令时比赛开始。

(3)最后一回合结束后,运动员相向站在指定的位置,主裁判发出“Cha-ryeo t”和“Kyeong-rye”(敬礼)的口令时互相敬礼。然后立正等最后判定。

(4)主裁判举起自己的一侧手臂,宣布同侧方的运动员获胜。

6.运动员退场

比赛结束运动员退场。

(八)团体赛程序

(1)两个参赛队的所有运动员从参赛选手位置起向第一边界线方向按顺序排列,相向站立。

(2)双方运动员需到比赛场地外指定位置等待比赛,按顺序对战。

(3)比赛全部结束后,双方运动员进场相向列队站立。

(4)主裁判举起自己的一侧手臂,宣布同侧方的参赛队获胜。

(九)允许的技术和攻击的部位

1.允许的技术

(1)拳的技术。

使用拳的技术必须紧握拳,用拳正面的食指和中指部分击打。

(2)脚的技术。

使用脚的技术必须用踝关节以下脚的前部击打。

2.允许攻击的部位

(1)躯干。

可用拳或脚的技术攻击髋骨以上至锁骨以下及两肋部,但背部没有被护具保护的部分禁止攻击。

(2)面部。

从两耳向前的头颈的前部,只允许用脚的技术攻击。

3.有效得分

(1)有效得分部位。

①躯干:包括腹部和两肋部。

②面部:面部允许被攻击的部位。

(2)得分。

使用允许的技术,准确有力地击中有效得分部位。但使用允许的技术,攻击被保护的非有效得分部位,击倒对方时,按得分计。

(3)得分一次累加一分(+1)。

(4)比分为3局比赛得分总计。

(5)下列情况不计分:

①攻击后故意倒地。

②攻击后有犯规行为。

③使用任何犯规动作进攻。

(十)犯规行为

(1)任何犯规行为将由主裁判判罚。

(2)如属于多犯规时,选择严重的一项处罚。

(3)处罚分为警告和扣分。

(4)警告两次扣1分(-1),警告次数为奇数时,最后一次不计。

(5)扣分一次扣1分(-1)。

(6)判罚警告的犯规行为:

①接触行为:抓住对手;搂抱对手;推对手;用躯干贴靠对手。

②消极行为:故意越出警戒线;转身背向对手逃避进攻;故意倒地;伪装受伤。

③攻击行为:用膝部顶撞对手;故意攻击对手裆部;故意蹬踏对手的腿部和脚;用掌或拳击打对手面部。

④不当行为:教练员或运动员示意得分或扣分;教练员或运动员有不文明语言或不得体行为;比赛中教练员离开规定位置。

(7)判罚扣分的犯规行为:

①接触行为:攻击倒地的对手;抓住对手进攻的脚故意将其摔倒。

②消极行为:越出边界线;故意拖延比赛时间。

③攻击行为:攻击倒地的对手;故意击打对手后脑或后背;用手重击对手面部。

④不当行为:教练员或运动员有严重的过激表示或行为。

(8)运动员违背竞赛规则和故意不服从裁判员时,主裁判有权直接判其“犯规败”。

(9)犯规累计扣3分(-3分)者,判其“犯规败”。

(10)警告和扣分按3局累计。

(十一)优势判定

因扣分造成同分时,3局中得分多者获胜。

除第一种情况外出现同分,即双方得分和(或)扣分相同时,主裁判根据3局的比赛情况判定占优者获胜。

比赛中表现出的积极主动行为是优势判定的依据。

(十二)获胜方式

(1)击倒胜(KO胜)。

(2)主裁判终止比赛胜(胜)。

(3)比分或优势胜(判定胜)。

(4)对方弃权胜(弃权胜)。

(5)对方失去资格胜(失格胜)。

(6)主裁判判罚犯规胜(犯规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