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春拳竞赛组织机构与裁判工作

六、咏春拳竞赛组织机构与裁判工作

(一)竞赛委员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

(1)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

(2)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

(3)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①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

②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

③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4)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三)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

2.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1)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

(2)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4)仲裁委员会负责确定比赛时每个场地仲裁录像位置。

(四)裁判人员的组成

1.裁判人员的组成

(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3~5人;根据竞赛的规模可设若干个裁判组。

(3)编排记录长1人。

(4)检录长1人。

2.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根据比赛规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人员)

(1)竞赛电子系统操作人员每场地1~2人。

(2)编排记录员3~5人。

(3)检录员每场地2~3人。

(4)宣告员1~2人。

(5)放音员1~2人。

(6)摄像员每场地1~2人。

(五)裁判员的职责

1.总裁判长

(1)组织领导各裁判组的工作,保证竞赛规则的执行,检查落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2)解释规则、规程,但无权修改规则、规程。

(3)在比赛过程中,根据比赛需要可调动裁判人员工作。裁判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总裁判长有权处理。

(4)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2.副总裁判长

(1)协助总裁判长的工作,并可重点负责竞赛中某一部分的工作。

(2)在总裁判长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3.裁判长的职责

(1)组织本裁判组的业务学习及实施裁判工作。

(2)执行比赛中对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重做、集体项目少于规定人数、配乐项目不符合要求等扣分。

(3)经总裁判长同意,有权对不合理的运动员应得分进行调整,但无权更改裁判员的评分。

(4)裁判员发生严重的评判错误时,可向总裁判长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理。

4.副裁判长的职责

协助裁判长进行工作,负责管理本场地检录组的工作,保证本组比赛有序进行。

5.裁判员的职责

(1)服从裁判长的领导,参加裁判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

(2)认真执行规则,独立进行评分,并做好临场评分记录。负责运动员整套动作演练的评分。

6.编排记录长的职责

(1)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根据大会要求编排秩序册。

(2)负责比赛现场评分记录的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总裁判长示意,对现场进行有关项目上场组别、顺序的调整(含人员、项目的增加或删减)。

(3)准备比赛所需表格,审查核实比赛成绩及排列名次。

(4)采用电子竞赛计分系统时,须做好裁判组与电子竞赛系统操作组的协调工作,保证竞赛成绩无误。

(5)如遇同分时,按规则规定处理好最终成绩,确定名次。

(6)编排成绩册。

7.检录长的职责

(1)负责在赛前协调安排、布置场地,落实各场地检录处位置、运动员入场和退场的位置及标记。

(2)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及时与各裁判长沟通,如有变化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和宣告员。

思政元素

咏春拳以崇武尚德为主体精神的核心价值,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历经磨难而不毁的生命力。练习咏春拳可增强练习者的各项身体素质,培养练习者勇敢、顽强、坚毅的优秀品质,弘扬爱国主义情怀,发扬武术文化。中国传统武术的文化和精神是武的“道”,技艺是武的“术”,只有“道”与“术”的融合才是浩瀚雄壮的中国传统武术,太过偏于“术”则会让武术失去文化和精神财富,内涵大打折扣,流于菲薄。校园以“育人”为教育目的,咏春拳进校园就要先契合校园的独特文化,让中国传统武术的文化和精神发挥教育作用,对学生浸润、熏陶、滋养,使其健康成长。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重在进取;习武男儿当自强,重在自强;自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再到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重在奋斗。大到国家,小到个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永远是实现生命价值和时代价值的源动力,这也正是《易经》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中国文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