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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的天才之处在于,他只关心存在于秩序与正义,战争与和平,恺撒与上帝之间的对立紧张局势,却不关心这些对立产生的原因。他将对立视为如同地心引力一般的客观存在而不试图解释地心引力到底是什么。人类要在对立之间进行抉择,但没有统一的规则可以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做抉择。面对“你不得杀戮”的规训,奥古斯丁在神圣的经文中总能找到赞许杀戮的文字。17早在后结构主义出现前几个世纪,他就开始质疑那些经典文本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某种程度上,他享受这种矛盾与对立。

这使他的学说程序化,而非绝对化。在尊奉新柏拉图主义影响了早期基督教之际,奥古斯丁表明现实与理想之间总是存在差距:人们可以努力去实现理想,但永远不要期望能实现。因此,在一个堕落的世界中,去追寻就是人们所能做的极致,而人们要追寻什么则是自我的选择。然而,并非所有目的都是合法的,也并非所有手段都是恰当的。因此,奥古斯丁寻求通过尊重选择的权力,来指导人们如何做选择。他通过诉诸理性甚至可以说是诉诸常识来做到这一点。

举例来说,为什么国家的存在必不可少?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人类还需要像恺撒这样的帝王吗?奥古斯丁回答说,没有恺撒,就没有基督徒,这不可能是上帝的旨意。成为基督徒本身就是人们自由选择追随基督的结果。如果所有的基督徒都被抓去喂狮子,那么这个选择就非自由选择了。然而,恺撒很少这样做:从耶稣去世时到君士坦丁大帝统治结束这三个世纪以来,罗马帝国尽管间或出现镇压,但总体来说对新宗教的友好程度令人惊讶。18这是奥古斯丁和他同代的基督徒认为罗马在4—5世纪的“衰落”令人不安的原因之一。

随后,奥古斯丁通过观察概括出,秩序必须先于正义,因为在持续不断的恐怖行径之下,权利何以存在?19和平的信仰(基督徒唯一的正义来源)只有在被保护的情况下才能蓬勃发展,无论这种保护是君士坦丁大帝之前的统治者通过对宗教的包容来实现,还是随后的统治者通过颁布正式法令来实现。20在罪恶的凡人之城,上帝之城只是一个脆弱的架构。

正是这种情况导致基督徒将权力委托给选定的罪人,我们将这种行为称为“政治”。奥古斯丁尽管信仰虔诚,却是一位政治哲学家。伴随罗马的权威逐渐衰弱,他成了一位专制的主教,准备接受危害较小的罪恶行径(或者如他所说的那样,“仁慈的苛刻”21)以避免更大的罪恶。22奥古斯丁的目标与东正教相背离,他极富激情地攻击东正教,好像推进信仰的唯一方法就是彻底地将其净化。然而,他的脑海更为广博:他思想的启示价值更为广泛,更为持久,最终更加人性化。

奥古斯丁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为了救国,那么战争可能并不比和平邪恶,只要可以说明程序上必要的先决条件。国家有没有受到挑衅?统治阶层是否已尝试了除战争之外的其他选择?诉诸暴力是否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军备开支是否与其目的相称,以确保战争不会破坏所要捍卫的东西?奥古斯丁坚信人类做出的这些决定是为了实现某种神圣的目的,但这能否真的起到这一作用?这样,上帝之城和凡人之城是否就可以共存,而不会破坏这个有缺陷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