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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林肯沿下的联邦会遭遇灾难性失败?表面上看这可能是因为没有一个战略能够解决所有意外情况,每一个解决方案都可能带来新问题,有时这些问题甚至无法解决。更为深层次的答案,在我看来也是更准确的答案是,美国开国元勋使联邦进行自我检验:他们知道协调能力与目标的必要性,也意识到所有好处无法兼得,他们选择拯救这一新国家,并将拯救其灵魂的任务留给他们的后代。

奥古斯丁和马基雅维利都发现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平衡灵魂诉求和国家诉求的方法,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达到平衡是否需要对上帝负责。奥古斯丁认为应该对上帝负责,并尽力去实现平衡。马基雅维利的上帝将治国之道留给了人类。此时的美国人极具多样性,丝毫不亚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英国人。他们横跨在这个鸿沟之上:他们既可以像早期的领导人一样冷静务实,又可以像信仰复兴主义者一样虔诚,也可以像企业家一样处于两者之间。然而,显而易见的是,这个年轻的共和国中很少有人质疑,至少不会公开质疑,在这样一个成熟的共和政体中,许多人会为了改变而献出自己生命:一个允诺“更美好的联邦”的宪法,却假定奴隶制的合法性,这是不正常的。69

这一过程中,《独立宣言》实际暗含了潜台词:并非人人生而平等。1776年,人们担心如果将奴隶和国家一起解放,他们就会失去国家,杰斐逊对这一点尤其担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宪法将众议院的席位分配给“全体自由人”和“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20年内不得限制“任何一州所认为的应准其移民或入境的人”;并且要求“在该州服役或服劳役者,逃往另一州时,不得因另一州之任何法律或条例,解除其服役或劳役”。“奴隶制”这个词完全没有出现在宪法里。70

这种回避让麦迪逊抓住了救命稻草。“毫无疑问,”他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无力地写道,“禁止进口奴隶的政策一直延续至1808年,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已经得到允许立即生效。”但这段时间本可以:

让这些州永久结束长期的野蛮贸易,……如果让非洲人从欧洲同胞的压迫中得到救赎,让他们看到同样的前景,那么不幸的他们将会感到多么幸福!

然而,不幸的是,麦迪逊也相当虚伪,他在另一篇冗长的文章中费力为“五分之三”条款辩护,声称这段文字代表了美国“同胞”的观点,即把奴隶同时视为人民和财产。

这就是南方利益的拥护者在这个问题上可能采用的理由;虽然它在某些方面似乎有点牵强,但总体而言,我必须承认,它完全符合(宪法)公约所规定的代表比例。71

麦迪逊的平衡术需要一些野蛮手腕,因此他发现自己十分紧张,这不足为奇。然而,他面临的选择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开国元勋可以选择建立联邦或解放奴隶,但不能两者兼顾,至少在他们这一代做不到。最终,他们选择了建立联邦,推迟了奴隶解放;因为他们认为,一个统一的强大国家比几个弱小的国家的前景更好。72这是一种赌注:是与上帝还是与魔鬼打赌,取决于你的视角。